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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命案之光市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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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在日本山口县光市,发生了一起由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杀害了一对母女,并且进行奸尸的严重罪案。

尽管人权律师大声疾呼枪下留人,但日本舆论却强烈支持被害人家属,经过9年的持续诉讼,少年终于被判死刑,这是日本第一个刚满18岁(日本20岁才成年)判死刑的案例,也是日本近年最有名的死刑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

当时23岁的本村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

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本村弥生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

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

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

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料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尸体。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

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

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

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弥生窒息死后,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预防被害人"

万一"

又苏醒),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个月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

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案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

第一次开审议庭时,本村洋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绪。

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穿着拖鞋进入法庭,辩护律师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

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

这句"

对不起"

,成为之后法官认定犯人"

已经有悔改意思"

的参考。

杀了两个人,只要事后表现出"

我很抱歉"

的样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后就可以得到宽恕。

本村洋先生不断的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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