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人性的人(第8页)
把尸体抱到板车上,用口袋盖着上半身,将尸体拉回家里后分尸处理尸骨。
」
其他受害人临死前的遭遇与谢海俊十分相似。
用板车把尸体装回家后,张永明又通过碎尸、焚烧、抛弃等多种手段销毁罪证。
警方在家里搜出了杀猪刀、砍刀、弯刀、折叠刀等各种刀具。
据张永明交待,他是在一块木板上进行分尸。
分尸后,他把死者头颅放进灶膛中焚烧,后把残缺不全的颅骨、牙齿、手指、颈椎等残片,撒到了自家的菜地中。
至于其他大的骨头,他则扔到了西门村附近的枯井、一处圆形水坑和其他人家的玉米地等地方。
对于11名受害人中的3名受害者:陆加龙、马云龙、刘熙,张永明则称不记得怎么杀死对方了。
而这三个人中的陆加龙和刘熙,因为和家人联系不密切,家人也说不清死者到底是哪天、在哪儿失踪的。
刘熙的家人未报案。
因此,张永明有可能是在发现警方缺乏信息后,故意不配合。
村民们传言张永明用十几名死者的人肉喂他养的三条狗,并自己食用,还把吃不完的肉拿到集市上当作「鸵鸟肉」出售。
认证为「云南资深新闻人」的王楠在2012年5月22日发微博称:「失踪者几乎被张永明肢解,甚至吃掉了!
张招供杀了20余人,但实际从张家里挖出鞋子有50多双,人肉吃不完,还拿到街上假称鸵鸟肉卖。
据曾报道本案的当地记者m称,他曾向云南各个媒体单位的记者打听,大家都不知道王楠是什么人。
所以很可能王楠不是去实地采访本案的记者之一,只是道听途说后,首先发了微博。
虽然王楠很快删除微博,但内容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也让「鸵鸟肉」三个字成了本案的标签和代名词。
无论是判决书或者正规媒体报道,都没有提到吃人肉。
那么真的存在吃人肉的情节吗?
根据判决书,警方确实在几个塑料桶中检验到了氯化钠(食盐)。
(李桐母亲也提到其他人曾说张永明用辣椒水泡肉,这说法未经证实。
)
他把骨头都丢弃了,把肌肉、内脏分门别类地留在家中腌制,应当是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或许还为了掩盖味道,这都指向食用的意图。
从种种迹象来看,张永明拿人肉喂狗,甚至烹饪后自己食用,都是有可能的。
但张永明若自己不承认,也很难证实他吃人肉的行为。
那他会不会把人肉当鸵鸟肉来卖呢?毕竟这三个字都成了本案的标签。
凶手「出售人肉」的流言并不罕见。
在澳门八仙饭店的人肉叉烧包传得沸沸扬扬的那几年,西单人肉包子也在北京传开。
有的版本说凶手是食堂厨师,有说是街边卖包子的;有说做成人肉包子,有说做成红烧肉,也有说把生肉当成骆驼肉卖给街坊。
2006年,汉中的牛大碗也一度造成恐慌。
根据传言,凶手王琦,也就是牛大碗的老板,把两名被害少女的瘦肉混在牛肉里做了牛肉臊子。
另一篇网文还绘声绘色地描绘,警察从汤锅里捞起一条正煮着的大腿骨。
但在一篇报道中,办案警方辟谣称,本案没有吃人肉的情节。
王琦将两名受害人杀害、肢解后,把身体各部位扔到了野外和城市中的多个地方。
这些案件中传出吃人肉的情节,通常是因为凶手本身职业是餐馆老板或者厨师,因此很容易有人拿他们职业编故事,来挑拨公众的神经。
那么,无业的张永明到底有没有把受害人当成鸵鸟肉卖给村民呢?
首先,张永明为何要卖人肉?由于死者的现金、手机都没动过,他完全没有显示出从杀人中获利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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