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台湾的案件(第7页)
当晚的机车行又没有旁人进入,只有陈金火和广德强两人,人不是他们杀的,尸体不是他们解剖的,难道是鬼怪作祟吗?
而且两个人的杀人动机也十分明显。
前面说到过,陈金火是一个性变态,他极有可能出于变态的性需求以及报复心理而杀人。
此案的作案手法凶残且粗暴,但没有一点反侦查技巧的成分在。
陈金火这个人,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也不够聪明,无知者无畏这句话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而广德强,或许他只是为了钱财,但因为陈金火的缘故,他也主动参与到了这场杀人分尸甚至食人的犯罪中来,陈金火对其没有控制力,其犯罪期间广德强并未有制止犯罪或者自动终止犯罪的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说,两人都是主犯。
至于究竟两人有没有吃肉,警方一开始搜查到的证据只能构成证据链的一部分。
在2003年12月15号警方对机车进行的二次搜查中,在厨房的瓦斯炉旁边发现了一块焦黑的肉,不大,只有指头般大小。
后来法医通过对搜查到的尸骸进行拼凑,发现尸体并不完整,一些内脏和肌肉不知所踪,施鑫池的女性器官同样没有找到。
由于在厨房找到的肉块经过了烹饪,无法检测dNA,因此警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那肉是施鑫池的。
对此事,陈金火一直含糊其辞。
一会儿说那是狗肉,一会儿又说那是广德强煎的人肉。
警方试图让陈金火的妻子和陈金火进行沟通,在与妻子的聊天中,陈金火承认了自己吃人肉的事实,但在接下来警方的讯问中,他又对自己说的话进行了全盘否定。
同时,法院也找来了台中荣民总医院精神科专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最终认定广德强应该接受强制治疗。
陈金火的鉴定结果则显示身体检查无异常,脑波正常,无任何情绪症状,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状况。
在后来多次地反复询问中,是心理学家突破了陈金火的心理防线。
一次惯常的聊天中,陈金火说了这么一句话:“吃荤的和吃素的肉差不多。”
正是这一句话,让众人大惊。
前面说过,陈金火早就在警方的名单上,警方怀疑阿芬的失踪和陈金火有关,而这个阿芬就是个素食主义者。
陈金火的这句话,更加坐实了警方的怀疑。
但是由于过去多年,警方也没能掌握实际的证据,也无法就这起案件起诉陈金火。
最终,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并剥夺两人公民权利终身。
这两个食人魔最终在2012年被枪决。
这对于施家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终于得到了该有的惩罚,然而即便如此,也无法弥补他们失去女儿的伤痛。
施家的母亲后来在采访中说道:“这种痛楚,一辈子也无法抹灭。”
到这里,不禁想到这世间种种恶行的背后,被害者的家人承受了多少旁人无法想象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可能会伴随他们终生。
不管是施鑫池还是之前失踪未能破案的阿芬,两人的经历都告诉大家,不要过于相信身边所谓的“熟人”
,现在熟人作案的情况并不少见,犯罪分子大多利用被害人防备心低,或者没有防备心这一点,趁机犯罪。
在交朋友的时候也要小心,社会纷繁复杂,人面兽心的人并不在少数。
虽然我们要以善良美好之心对待别人,不宜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他人,但该有的戒备心还是要有,这不光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家人的一种保护,出门在外,照顾好自己,家人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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