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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孩子到恶魔的转变(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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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年还有一个大事,由于美国总统克林顿,预计在1998年6月来中国访问,美国经过多方面考虑,先去历史遗迹浓厚的西安,做访华的第一站,这对于西安警方来说,不只是一场连环枪击命案了,如果处理不好,这就是一起涉及到国际影响的大案。

公安部也因此对这起案件极为关注,在督办的同时直接下达了死命令,要求陕西省公安厅,不惜任何代价务必在1998年3月前将这起案件侦破,将犯人缉拿归案。

由于的地方警方经验不足,而这起案件也直接交付给了有经验的西安市公安局八处,这一个专门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部门负责。

之后整个西安市上万名的警察都被调动了起来,来寻找犯罪分子的踪迹。

经过100多天的走访排查,警方多次联合行动,深入了多个西安的黑恶组织,非法团伙以及贩毒团伙和窃贼窝点,进行潜伏打击。

共消灭了许多西安市内的非法组织团伙,逮捕了近万名嫌疑人。

但是却唯独没有发现使用被盗枪支的罪犯,而就在警方大范围的侦查同时,董浩则仍然在西安市内疯狂的作案。

抢劫银行,抢劫个体老板一件一件接连的发生,已经有11条人命丧失了董浩的手中。

那时候不只是西安,几乎整个陕西地区的人都因为这个罪犯而担惊受怕,甚至于半夜都不敢单独出门。

专组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不过侦查工作还要一步一步的进行。

终于在万千的线索中,专案组在某餐馆找到了那个曾经卖手枪的小毛贼,就这样董浩第一次进入了西安警方的视线,随后专案组根据线索追查到了董浩当年在天津的女朋友。

并且在他女友的带领下前往了董浩的姐姐家搜查,但是仍然没有发现董浩的身影。

而董浩这边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完全的暴露了,他必须要想办法逃出西安。

但在逃离西安之前,董浩必须得先去碰面一名男子,他是董浩朋友的父亲。

不得已,董浩朋友的父亲给对方留下了武汉一位老乡的地址,然后董浩匆匆赶到武汉,又开启了逃亡路。

而西安的专家组这边根据线索一路追查,最终也查到了董浩朋友父亲那里,也就此而得知了董浩在武汉的藏身处。

1998年4月1日上午9点13分,在西安市内犯下11起命案的董浩,在武汉被警方成功的抓获。

2000年董浩被执行了死刑,当天董浩的家里人没有一个在场,可能家里人也有不甘,也有恨。

而董浩也不怪罪,不埋怨,他深知自己罪恶深重,所以未曾责怪父母没来给自己收尸。

此刻他心里全是对父母的愧疚,而人性最美好的善良,此刻占据了董浩的心灵。

可惜这一切来的太晚了,随后随着一声枪响,董浩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7岁。

而董浩的犯罪并非是偶然,而是一种长期负面情绪积累后的大爆发,他对这个社会充满了怨恨,他只想着复仇。

但他又找不到具体的复仇对象,所以在他的眼中,凡是他看不顺眼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复仇目标。

这种被逼无奈走向犯罪的例子数不胜数,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不要看不起别人,更不要仗着权势和金钱,随意的去侮辱他人。

否则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董浩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小时候也是别人嘴里的好孩子啊?那么懂事,只是后来出社会以后,经历的种种事情,让他内心崩溃,然后对这个社会失去希望,开始走向暗的一面。

所以说,国家出台的《劳动保护法》减少了多少纠纷?就一条:年底不许欠农民工钱,让多少人免去家破人亡的变故。

你们觉得危言耸听?并不是,本人曾经也在建筑行业干过,不夸张的说,农民工讨不到钱,这在八九十年代是很普遍的现象,你能怎么办?打一顿?你不一定打的过?杀了他?为了那点钱,也不至于吧?

所以说,农民工很辛苦的,也很不容易,如果你在大街上,或者公交上碰到他们,希望不要歧视他们,与人为善啊。

为什么这章我会说他是恶魔?在我看来,如果董浩只是报复以前那些欺压过他的人,那还有情可原,可他对无辜群众下手的那一刻,就证明他没有人性了,不是恶魔是什么?不论他是因为什么变成这样,也不是他滥杀无辜的理由。

希望董浩能投胎到现代,起码不会有那么多的不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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