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3页)
正好此时有客人进来,及时解除了戴仲马的窘迫。
他抢在曹妮玛之前迎了上去:“你好,欢迎光临,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这一次进来的是一位老绅士。
那身装扮戴仲马只有在电视剧和漫画里见过,是那种非常复古的英国绅士服装--有许多荷叶边的白色内衬、黑色笔挺的燕尾服、高筒靴、高筒帽、长手杖、烟斗。
整个看起来好有大侦探腐尔摩丝那年代的感觉。
不过敢穿这身走在天朝的大街上,心理承受能力真的得特别强。
老绅士身边还跟着一只猫,那猫又肥又壮,简直能跟一头松狮犬比身材。
而且还很滑稽地穿着桃红色的紧身衣。
戴仲马弯下身用手指逗弄那肥猫的下巴:“客人,您家的宠物养得可真好。
好肥啊。”
“喵呜!”
不想那肥猫闻言暴怒,一口咬住了戴仲马的手指。
“妈呀!”
戴仲马一声惨叫。
曹妮玛忙过来帮他解围:“客人实在对不起,他是新来的本地人,还没开窍呢。
是本公司培训不到位,我们向您表示歉意。
您就原谅他吧。”
也对,自己没经过主人同意就乱摸别人的猫,确实很不礼貌,被咬了也活该。
可是,为毛曹妮玛是对着那只猫道歉啊?
不过总算,那猫是松口了。
戴仲马拔出血肉模糊的手指,疼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尼玛!
这哪是猫啊,这根本就是鲨鱼好不好?
戴仲马被曹妮玛打发到后台去包扎伤口了,所以他幸运地躲过了前台诡异的一幕。
他要是看到一只猫在用自己毛茸茸肥滋滋的大肉掌按平板电脑,还掏出卡来刷卡的话,估计要以为自己穿越到灵异文了。
卧鸟个槽!
猫成精了啊!
·
“小马,有你的包裹哦。”
“喔?这么快就到了?”
不会吧?难道阿迪·王就住在本市?不是神马1010区耐克么?话又说回来,1010区耐克到底在哪里?
“当然了,用的是我们不顺风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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