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雨夜屠夫案(第2页)
案发当晚,梁惠心参加谢师宴后搭车回家,林过云用手铐控制她,在车内与她长谈人生、宗教甚至灵魂,最终仍用电线勒死她,并带回住处奸尸、肢解。
审讯时,他谈及梁惠心时数度落泪,称“不知为何杀她”
。
林过云的疯狂终结于一次低级失误。
1982年8月,他带着一卷拍摄女性器官和肢解过程的胶片到湾仔某冲印店冲洗。
店员发现照片异常后报警,警方顺藤摸瓜,在其贵州街住所搜出40卷录像带、女性器官标本、手术工具及受害者私人物品。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全程记录奸尸、分尸过程,甚至将性器官制成标本冷藏,自称“为历史留下影像”
。
1983年3月,案件开庭。
七名男性陪审团一致裁定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然而,香港自1966年起未执行死刑,1984年他被改判终身监禁。
精神科医生的评估显示,他并无精神病,犯罪动机源于扭曲的性欲与对解剖的病态兴趣。
尽管他声称童年阴影导致心理异常,但多数专家认为这是脱罪借口。
狱中传闻更添诡谲。
有惩教人员称,林过云身边常浮现四道支离破碎的透明人影,疑似受害者冤魂缠绕。
而他始终冷漠,毫无悔意,至今仍在赤柱监狱服刑。
林过云案揭示了家庭暴力对人格的毁灭性影响,也暴露了社会对心理异常者的忽视。
他曾质问精神科医生:“如何避免死刑?”
这种冷静的计算,与其自称的“愤怒驱使”
形成讽刺对比。
而他的故事被改编为《羔羊医生》《雨夜天魔》等电影,成为香港奇案文化的标志,提醒世人:恶魔或许就在雨夜的出租车后座,戴着普通人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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