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显微镜下的大明TXT免费 > 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第12页)

目录

甘结一签,证明本案在程序上完结。

可有一个人,仍旧不服。

法椿。

宁国府审案之时,法椿力不能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判决下来。

可是他并不甘心,一心要把案子反转过来。

不过这件事若再从祖坟入手,难度太大。

法椿精研佛法之余,想出一条毒计来。

嘉靖九年(1530年)七月十五日,杨干院对外宣布,要搞一次盛大的中元节法会,无论僧俗男女都可以来参加。

远近乡人听说之后,纷纷聚拢过来,一时杨干院内外熙熙攘攘,分外热闹。

呈坎距离杨干不远,后罗氏的年轻族人们见到如此好玩,也纷纷跑去玩耍。

去的人有罗良玺、罗伟,以及罗显的干侄子郑来保。

郑来保还带着自己媳妇尚金宗以及媳妇闺密叶氏、郑氏、徐氏等人,兴致勃勃地来到杨干院。

他万万没想到,这是自己过的最后一个中元节,也是人生最后一个夜晚。

具体怎么回事,史书里并没有提及。

总之,在当晚发生了一次蓄谋已久的斗殴。

在争斗中,郑来保被僧人们活活打死,尸体被一个叫智灯的和尚抢走,直接烧毁。

消息传回到呈坎,罗显无比震惊,怎么一个人去看个法会就平白无故地死了,而且连尸体都找不到?他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更大的麻烦已经降临了。

杨干院突然宣布要状告罗氏。

这一次,法椿的控诉比上一次更加阴狠。

他宣称后罗一族的罗良玺图谋杨干院土地,唆使罗伟在法会上挑衅,打死了杨干院僧人能霓、佛圆,一定要追究到底。

法椿在状书里精心做了设计,把这次诉讼设计成一起人命官司,再牵连到罗氏谋夺土地的动机。

新案带着旧案,便无翻案之嫌了。

不过法椿没有把状纸递到歙县县衙,而是一竿子直接把案子捅到了徽州巡抚都院。

注意,是巡抚都院,不是巡按察院。

刚才说了,这里是巡抚在徽州的办公地点,它和巡按察院一样,也可以接民间的诉讼官司。

这是大明司法制度的一个特点:无论是布政使、按察使还是巡按、巡抚,他们都可以接待上诉民众或复查案情。

万历年间有一位大儒叫吕坤,他曾经评价这一特点:“数批检问,非以求同,正谓恐有冤抑,相与平反耳……盖众官同勘一事,原为此事虚实;同勘一人,原为此人生死。”

意思是对于同一案子,由几个互无统辖的部门来勘问,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审判的公正。

尤其是“数批检问”

四个字,要求断案时十分谨慎,多次批驳、考查、询问,尽最大努力查明真相,避免冤假错案。

“数批检问”

这个办案原则,对百姓来说,是好事,但也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比如法椿这次选择了巡抚,就包藏了心机。

上一次罗显之所以能翻盘,一是因为他选择了上诉巡按;二是在状子里把知县高琦也给告了。

一涉官员,巡按便有理由要求异地审判,导致法椿不能控制局面,以致失败。

法椿不想重蹈覆辙,所以这次他越过歙县和徽州府,绕开应天巡按,把这桩案子送到了应天巡抚面前。

他精通法律,知道巡抚都院有个规矩,如果巡抚碰到上诉案件是纯民间纠纷,无须亲自审理,而是“发与所在有司”

,让地方司法部门去调查。

那一年的应天巡抚叫毛斯义,他接到诉状,一看这是歙县民间斗殴事件,不涉官员,便按规矩转发给徽州府,责成他们尽快处理。

经过这么一番操作,法椿终于如愿以偿,让案子落在了徽州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