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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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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包税人摇身一变,成了矿主,赚取的利润更多了。

有这么大的利益在诱惑,难怪官府竖碑未稳,这些囤户便卷土重来。

根据洪天的交代,其时势力最大的两个囤户,一个叫俞辛宇,一个叫程济。

这两个人心狠手辣,又聪明绝顶,特别擅长钻官府的漏洞,从中牟利。

尤其程济,他爹是在嘉靖四十三年率先凿山的两户人家之一,可谓家学渊源。

金汝谐开始并不相信。

在他看来,保龙禁灰的法规设计很完整,哪里来的漏洞可以钻?可深入调查之后,金汝谐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小看这些“土人”

了。

此前谭昌言在设计禁令时,考虑婺源本地也有石灰需求,便留了一个口,准许居民前往涌山、石壁、岩前、甲路开采石灰。

那里位于船槽岭西南方向,相距数十里,不会惊扰到龙脉。

不过涌山、甲路一带的岩质特别硬,开矿殊为不易,并不像船槽岭那么好采掘,愿意去的人少。

灰户们会选择在岩石口开挖——此地位于龙脉禁区的西侧边缘,在这里采掘算是擦边球,在两可之间,官府一般不管。

俞、程两位囤户,盯上的就是这一个小小的后门。

他们是这么操作的:首先去婺源县衙门,宣称岩石口的山是俞、程两家先祖的祖坟护山,请求也划入龙脉禁区范围。

衙门一听,这要求很合理,便把禁区边界朝西多扩了一圈,将岩石口圈进来。

这样一来,再有灰户在岩石口烧灰,便属于非法。

接下来,两人又主动请命,说怕宵小贪图岩石口的便利,愿意自家出钱出人,以护坟的名义顺便护山。

衙门更高兴了,这既宣扬了孝道,又替官府做了监督工作,值得提倡,直接照准。

这样一来,岩石口遂成了俞、程两家的禁脔之地。

他们打着护坟的官方旗号,把不属于两家的灰户都赶出该区域,然后偷偷把自家灰户放进来。

从此以后,俞、程两家的护卫每日巡山,不许闲杂人等靠近。

山里灰窑却是热火朝天,烧得不亦乐乎。

他们的灰户不光在岩石口开凿,还借着地利之势,摸进相邻的龙脉偷灰。

经过这么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神操作,婺源的龙脉禁令形同虚设,反成了囤户排除竞争对手、扩大生产的保护伞。

金汝谐搞清楚这些门道之后,瞠目结舌,深深被婺源的民间智慧震撼。

马孟复在县丞任上很久,他给了这位新上任的知县一个建议:“俞辛宇素为不法,现在与程济等在船槽岭县龙上开窑取石,烧灰致富,殊属抗拒。

捏坟并据岩口,希图再开船槽,殊属诡诈。

俞辛宇、程济俱当重拟,庶儆将来。”

意思是要严加惩治,以儆效尤。

金汝谐十分赞同他的意见,在批示里讲道:“一以为己之利,一以为己之坟,自为得矣,如通邑大病何?”

你们为了一己私利,也太不顾全大局了。

婺源县的一、二把手的态度如此明确,按说俞辛宇、程济算是撞到枪口上了吧?

没想到,金知县和马县丞研究了一下,发现这一枪还真是不好开。

俞、程两人的罪行无可争议,不过他们违反的是保龙禁令。

该禁令属于地方法规,违法者的罪名可大可小。

从重判一个“煽惑民众”

,可至徒刑或流刑,如果想往死了整,弄个绞刑也不太难;从轻判的话,一个“违禁凿山”

,打上几板子也就完了。

按照婺源县的本意,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

可大明各级政府的司法权限,限制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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