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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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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汉代起就提倡老百姓分家,但此时兵荒马乱的,大家族尚且要抱团取暖,小门小户就更别提了!

所以刘金刚和两个弟弟并没有分家,而是一起做竹器,再加上家中妇女帮忙,俨然就是个家庭式小作坊。

如今刘金刚的长子也加入了近来,过个几年下一辈也就陆陆续续都能得用了,在刘金刚的计划中,他家的竹器作坊会越做越大!

刘金刚家竹器产量相比起豪强庄园里竹器作坊的产

量自然不能比,但在普通县民的家庭作坊中又算是多的了。

像这种家庭作坊生产的竹器,庄园往往会收购,然后和自家产的竹器一起贩卖出去,中间又能多赚两层利。

其中一层是卖货的利,因为他们给刘金刚这样县民的货款一般不是钱,而是庄园里的农副产品。

因为这本来也是县民生活所需,所以这点上倒也没人说什么,但地主豪强却实实在在通过这种手段轻松销售了商品。

另一层利就是加价了,这些竹器运输到周边去卖,那当然是要比收购价高出一些,没有利益谁又会为此忙前忙后呢?

一开始,这种生意做着还比较公道,虽然地主豪强借此生利了,但县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至于地主豪强赚的钱,也算是合理收益,毕竟人家也得忙前忙后、维持上下游等等,真的让县民来做,不说能不能做好,至少就要耽误人工,这又是很多人家不愿意的了。

但这种事情是会变质的,这一套玩顺了之后,长城县本地的地主豪强、大作坊主就理顺了上下游关系。

相比起县民,他们强势的多,于是渐渐就不再满足原本的挣‘辛苦钱’,而是想要压榨更多。

一方面,他们和周边销货商说好,许了一些好处,这样一来,长城县来的竹器,除了他们的,谁都不收!

另一方面,他们又盯紧本地的小作坊,生产出来的竹器除非是本地自卖,不然都得交由他们。

若是有人不从,豪强地主自然有手段让这些人听话。

而这样一来,小作坊就彻底失去了议价权,沦为了任人宰割的鱼肉!

垄断竹器生意的地主豪强和大作坊主一方面限制了买卖自由,竹器想要卖给别的小行商,那是想都不要想!

另一方面,就是‘压价’!

他们压价不是明着来的,而是通过以物易物时以次充好,或者干脆就是交换给县民不想要的‘滞销货’顶账!

这自然会引起不满,于是家庭小作坊的当家人就开始了串联,其中有一伙推举了刘金刚做头人。

刘金刚算是第一波反应过来地主豪强不怀好意的人,那之后他就自己驾小船去外地卖竹器。

虽然外地的大坐商和长城县的豪强、大作坊主们穿一条裤子,但总有一些小本

生意的商人做生意。

他们往常会从大坐商那儿拿货,然后再卖出去,利润更薄了一些。

现在有便宜一些的货来卖,他们自然会收。

因为刘金刚一家的货不算太多,所以一开始豪强们也没管,只当是抓大放小。

但后来,更多人意识到被坑惨了,就有人注意到了刘金刚的举动,纷纷托他去外地卖竹器(不是人人都有船,有胆量的)。

因为此举不仅能帮助乡亲,还能得一些好处,刘金刚也就没推辞。

这样来来去去的,刘金刚身边就聚集了一伙儿同样是篾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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