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结婚合同下(第5页)
“对,不过,你好像应该叫我弟弟。”
“你真幽默。”
“我不会幽默,我觉得我应该叫你‘大姐’。”
“也行,反正结婚后是要住在一起的。
叫什么无所谓。”
“不,大姐。
我只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是认真的说话吗?”
“是的。”
“你简直像个骗子,我没工夫跟你闲扯。”
这是一家咖啡馆,主角是王心和黄鹂。
话说到这里,黄鹂起身要走,王心追上前。
“大姐,你别急,你听我把话说完。
我会跟你领结婚证的。”
黄鹂坐下了,继续听王心说话。
“我们之间要签一个合同。”
“什么合同?”
“就是我要买一套房,用你的名字。”
“贷款谁还?”
“我还。”
“你是利用我?”
黄鹂又起身。
“大姐,我给你钱。”
王心追着喊。
“给多少?”
“5万行么?”
黄鹂不做声,算是答应了。
她需要花一年的时间才能挣出来这个钱。
王心在越海市工作,他觉得越海市的房租太贵,打算买一套房子。
最终,他看上了一套房,但这套房属于经济适用房。
由于经济适用房含有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它是为家庭准备的,根据越海市的规定,必须是已婚且在越海连续缴纳5年社会保险的人才有资格购买。
王心的鬼点子就是多,他在征婚网站上发布征婚信息,提出的征婚条件只有一条:女方必须在越海市连续缴纳5年社会保险。
黄鹂就是应征的女子。
这是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二人登记结婚,但不同居。
经济适用房的首期款是王心支付,贷款也是王心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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