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3页)
「才不是,只是我没跟他们说我曾在『爱晴』当过编辑,『爱晴』跟『玫瑰』是小说界的两大出版社,我怕其它人会对我另眼相看,好不好?」
要离开「爱晴」时,总编当着她的面撕掉每个新进编辑都必须签署的保密合约,说不想害她找不到工作,她对总编一直很感恩,因此曾经待过「爱晴」是她的秘密。
「好吧,我答应你。
」幸好他也没跟戴秋唯说「爱晴」的事情。
「你现在搬到哪里,还跟沁兰住在一起吗?」
「师大路附近,那里吃的东西很多。
」她每天都吃饱饱,过得很快乐。
「之前沁兰会跟我住,是因为我爸妈不放心我一个人住在外面,那时候阿邦过世,我整天魂不守舍,他们担心我会想不开,所以派沁兰来照顾我,现在我已经没事了,她当然就回家当她的小公主,也真为难她得照顾我。
」
「今晚我要去你家。
」
「好啦。
」江沁心清楚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利,很识相地乖乖答应。
「请问,现在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了吗?」
安东雪主动退开,坐在位子上。
「嗯,开始吧。
」
如今他在「玫瑰」是新人,呵呵,终于轮到她出口气了!
端起责编该有的架式,江沁心清清嗓子,以专业的口吻询问。
「安先生,我想关于稿酬的问题,主编应该跟你谈过了,这方面我们就跳过,现在我们要来谈你的写稿速度,听主编说你写稿快也不拖稿,那么是打算多久交一本?」
「两个月。
」写稿对他来说是很快乐的事,可不想逼疯自己。
江沁心边听边记下。
「那好,因为你是新人,等你出书稳定后,我们再来谈长约,请问你的笔名想好了吗?」
「就叫『沁心』吧。
」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啊,我要让全台湾的人都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他没说本来打算取「爱沁心」,这样算是仁慈了。
「不要吧。
」就算这是笔名,可跟自己的名字一样,难保不会有人怀疑到她头上,要解释很辛苦耶。
「我坚持,我亲爱的责编。
」嘴角扬着得逞的笑容,安东雪可不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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