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3页)
英台问我:“如果没有了双眼,是不是就不用流泪?是不是没有了时间,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我拉过英台的手放在心口,对她说:“如果失去双眼能和你在一起,我愿意立刻做这样的交换,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即使要承受天塌地陷的灾祸,我也愿意在无涯的时间尽头去领受。”
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这是我们最后的约定。
原以为有了这样的约定,再世为人,我们还会是一对相亲相爱的璧人,却不料,迎娶英台不成的马家,请来了种蛊的神棍,在我们坟前设坛,用七道符种下一个解不开的咒。
一符一世,七世轮回,我们即使相认也不能相亲,除非找到破蛊除咒的法门,否则,七世之后,化为灰烟,我们将永不能超生重见。
那咒叫霓虹之咒。
世人都以为化蝶之后,我与英台终于在一起了,却不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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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停雨霁,霓虹当空,我与英台化蛹成蝶,破墓而出,越过芸芸众生,向天边翩翩飞舞。
我以为,终于可以与英台在一起了,我们再也不用分开了。
却不知一切只是泡影,半个时辰之后,灾厄就降临了。
忽然之间,霓虹消隐,大风又起,冥冥之中有声音传入耳中:“霓虹在东,莫之敢指……”
蓦然回首,只见一道朱砂符正风逐身后,紧逼而来,英台与我,身不由己地被逼到王水河上的草桥亭里。
这首《霓虹》之诗,在红罗书院里,我与英台都曾诵读过,但到了这时,我们才明白,原来用朱砂写在黄表纸上时,这诗竟是最可怕的诅咒。
无路可逃,我被钉死在草桥亭里的一根廊柱上,我的魂魄也随即附在上面,而英台断翅折足后,跌落亭下的河边,成了一个洗衣娘木杵之下的冤魂。
我们的第一世,竟比最短命的蝴蝶还短,就这样草草的结束了。
当日晚间,那洗衣娘产下一个女婴,我知道那女婴就是英台的转世,可她,已经没有了记忆。
因为出生在芳草连天,落英缤纷的三月,那女婴后来便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草英。
不过我却以为,那名字的真实含义是,她是草桥亭上与我结了金兰的英台。
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没有人能逃得过,即使记忆空白,即使浑然不觉,也会带着前世的印迹,身不由己地去奔赴宿命的约定。
这第二世,我只能以草桥亭上一根廊柱的沉默与无奈,伤心地等待着英台的相认。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时光荏冉,草英一天天长大,十六年后,她终于要出嫁了。
我在草桥亭上,迎来了草英乘坐的大红花轿。
我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眼看见她了,自此之后,天人永隔,我们再也没有了相认的机会,我唯有在心里暗暗地祈祷,希望英台能一生幸福。
就在花轿刚刚走到桥头时,东方天边突然出现了一道霓虹,随轿的新郞看见了,兴奋地告诉轿里的草英:“快看啊,霓虹。”
草英打开轿帘,跟新郞一起指着霓虹说道:“好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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