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两个男人在酒吧会讨论什么
王路路成了过客酒吧的常客。
这里聚集着各个年龄层的背包客,他们用青春覆盖的旅程,能绕上地球好几圈,跳过印度恒河、在墨脱被蝗虫袭击、完成了西班牙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在肯尼亚看狮子……牛皮也好,真事也罢,打着故事换酒的名义回忆青春。
王路路一向瞧不上这帮开口闭口不离青春的人,好似青春过后再无长进。
可一旦在这酒吧坐下,他的话匣子简直让人受不了,看对方是妙龄少女还是谢顶大叔,他就能从泰国派县的小清薪,吹到黄石公园的晴空万里。
他的故事里永远大地广阔、天空湛蓝、人民淳朴、姑娘秀气,有人问“就没遇到些不顺心的事?”
,他想了想,眼睛圆瞪,一拍脑门,“嗨,有,多着呢!”
,人家问,“啥事?”
,他一根手指伸出来煞有介事地摇摆,“还有啥事,都是女人的事。”
这天,他请李书来天路,却没说关于曾经浪迹天涯的故事,因为他的故事,李书都知道,他路上吃亏时,李书都陪着。
这次来天路,他就是想问问李书,他心中的大哥,关于女人的看法。
他开门见山,“你知道小晴吧”
“知道。”
,李书太久没泡在酒精世界了,舞池摇摆的灯群把他的脸照成花猫,像是有个不讲礼貌的,拿手电筒晃他。
他第二天还要早起,送孩子去幼儿园,最近刚开的肉制品转输中心还有的是任务让他打点。
他面露疲倦,小心翼翼地压着王路路的话匣子,生怕对方要跟他谈个彻夜不归。
更何况,王路路,这个赢得了世界赢不了自己的聪明人,已经不只是一次就着女人跟他喋喋不休了。
烦人。
王路路说,“我要娶她。”
这倒让李书呛到了,他还没来得及捋顺呼吸,王路路又说,“我一定得娶她。”
李书问,“吴桐呢?”
“吴桐父亲走了。”
“什么时候?”
“上周。”
“走了?天啊。
你这事做得不地道。
人家爸爸前脚走,你后脚就离开她。”
“我其实早就要离开了,都是因为怕她爸难过。
她爸对我有恩,而且我挺尊敬她爸的,那个年代就上了研究生,而且说话特别有水平,除了脾气太冲,是个有本事的人。”
,王路路弹弹烟灰,“我崇拜他比对吴桐的感情还深。
真的。
这人从不发脾气,但没人敢得罪,就是觉得吧,要有人想得罪这么好的人,那真是该死。
不知道吴桐怎么那么肤浅,招人讨厌。”
李书给他递烟、点火,自己也吐起烟圈,可每一个圈是漂亮的、有型的。
他叹口长气,“真是老了啊,成老实人了,不会吐烟圈了……我知道吴叔叔,你带我见过,还一桌吃过饭,是个文化人,和他比,我爸就是个铁榔头。
我之前还想,
这吴叔要是我爸就好了,没准我也能上北大。”
王路路拍拍哥们的背,“你挺好的,有妻有女,还有过俩妻子俩闺女,不像我,屁都没有,每天回去就一只狗在家,还得带它溜达、给它捡屎,真的是不知道都活着为了啥。
以前还能是为了梦想,要保持独立。
现在这个没梦想的年纪,要是没点奋斗的目标,也不知道拼什么,稀里糊涂的就不年轻了,我可不想稀里糊涂的就老了。”
李书说,“确实,我是在结婚生子后才明白拼的是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