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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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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老康在中间的各种挑拨离间手段。

虽说他的目的目前为止不能说,但这老家伙使的手段实在是导致两个人屡次出问题的最大疑凶!

首先是采忆,明明早就相中乐殊了,非搞个初婚给儿子。

再来是玉雁,明明不是十三做的,这个阿玛非让胤祥给十五顶包。

至于嫣红一案嘛,乐殊早打探出了真相。

那就是江南灾民抢粮一案中,嫣红的老子是可以指证某人的唯一人证,兼之她的手里握有某人相当有力的证据,所以老康是利用了嫣红是独女,又钟情于某祥这一弱点,出卖了儿子的色相。

那一夜的意外,其实一半是嫣红的努力一半是老康的协助,否则乐殊哪有放任嫣红占胤祥便宜的行径?在外面管不着,在家里任她胡闹就太不象话了。

嫣红和老康的交易是,老康负责出场他儿子,嫣红将父亲手中的证据全部交给老康。

可怜的十三,就这样被他阿玛出卖了。

第二,就是两个人性格的问题了。

不错,胤祥是众多阿哥中和乐殊最合拍的恋人。

两个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同样不拘小节的生活方式,为了大局都愿意甘于委屈自己的自我牺牲情节。

最重要的一点是,其实两个人都不喜欢皇室中的这种纠纷,都希望有一天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寄情于山水,畅游五湖四海。

日子过得不一定要多安逸,但却一定要自由自在。

骨子里深刻的天性被老康看透,也让他们彼此互相的吸引,终于成为了夫妻。

但恋人和夫妻是两码事,婚姻带给恋人们的不只是安全感,更是许多的责任感以及对于共同生活方式的全面试验。

很可惜,乐殊和胤祥都不精于此道。

乐殊从小缺乏对家庭的理解,出了事情不知道要如何用家庭的方式来解决。

胤祥的家庭就更不用说了,从小学习的便是权谋政事处变之道,于是在开始的婚姻岁月里,两个人处理家事处理得象是在处理公事。

简洁明快,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但却少了那么些许家庭的温馨。

乐殊三年的离开,更是败笔中的败笔!

胤祥三年的放纵赌气,更是超没有水准的事情。

所幸的是现在好了,两个人中间不用再夹杂着那些永远没个劲头的公务政事,摆脱了那些实在不浪漫的事由外,剩下的时光终于过得悠闲而轻松了。

整个冬季因为天气的关系,胤祥乐殊大多是呆在屋子里,除了逗旋舞玩外,便是一起练剑,写字,胤祥还开始教乐殊画画。

天好的时候,骑马出去溜溜,偶尔还会有兴致去打些野味回来加餐。

也许是日子过得突然太轻松太自在了,胤祥的心里反而是有些失落。

乱乱的,无事时总是遥望着京城的方向在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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