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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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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过完年正好八岁了。”

她比二姑娘大一岁,比宝玉大四岁,宝玉又比面前的三姑娘大一岁。

也就是说她正好比三姑娘大了五岁。

探春闻言抬头看袭人。

童,童工呀。

压下心中自觉欺负了小孩子而升起的一抹不自在,探春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她记得书中写过袭人和香菱、晴雯、宝钗三人同庚。

而那香菱是五岁时的元宵节被拐的,而甄家是在三月十五那一日葫芦庙中炸供,被烧没的。

这个时候的甄士隐估计快要步他闺女的后尘,被疯癫僧道拐了吧?

这倒霉催的一家人。

“瞧我,见着袭人姐姐就喜欢的很,生生拉着你说了这小功夫的话。

姐姐的家人还在等着姐姐呢,姐姐快去见一见才是。”

话罢,还让侍书拿两个金锞子赏她。

三姑娘喜好美色,愿意跟长相漂亮的丫头说话玩乐,在老太太院里那么长时间,袭人也清楚,因此倒也不曾生气。

再加之得了探春给的赏赐,袭人自然就更不会有什么想法了。

那两个金锞子虽然小,可是换成银子却也不少。

当时家里穷这才卖了她,现在她在府里好了,也能帮趁着些家里。

那袭人想罢,自是谢过不提。

......

作者有话要说:跟朋友出去吃饭,看到菜里有些豆芽。

然后我这朋友就说了一句蠢作者小时候犯的蠢事。

作者从小没有吃过豆芽,一直到上高中在学校食堂里才吃了第一回。

那天回到家后,就对我家太后说了在学校吃到豆芽了,妈,你能给我也做点吃吗?

我家太后极是震惊,因为那个时候她才发现我家吃饭的菜谱有问题。

那时候豆芽一块钱一大塑料袋,她闺女和儿子竟然没有吃过,还以为那是多值钱多贵的东西。

想吃顿豆芽还可怜巴巴地让她做。

(我们家的人都比较偏食,太后不吃鸭肉,鹅肉等,老爸不吃豆芽圆葱等,然后是蠢作者不吃芹菜等等。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这个发小去我家吃饭的时候,我竟然当着她的面告诉我妈,别的都不用,只给她炒盘豆芽就行。

然后转过头来对着她说炒豆芽多好吃多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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