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第3页)
寿司店灯光下,头发的阴影后落,邓特风很想很想捉住他的发尾。
陈一平想到以前一个同事,在高中教书时被一个早熟的十二年级女生喜欢,她周身亮闪闪的Tiffany饰品,去办公室问问题,笑语说你要记得我,我名字便叫Tiffany。
同事吓得退避三舍,为人师表,第一诫就是“不要和你的学生搞上”
。
更何况,怎么算,邓特风还算他小妹的前男友。
陈一平推开茶杯,说:“记不记得坐天车?”
邓特风又点头。
陈一平说:“是这样了,外面就是waterfront,加拿大线的起点,之前一个坐我身边的人下车了,你在dt上车,坐我旁边。
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要坐到哪,在哪下车,能同路多久。
是去机场呢,还是去列治文?总要等到过了Bridgeport才清楚。
如果那时你我都没下车,或者我们可以一路坐到终点站。”
他说完才叹了口气,抓着头发,松手,埋单。
邓特风就塑像一样坐在他旁边,直到签单,陈一平问:“你听不听得懂我在讲什么?”
邓特风说:“不懂。”
“这么巧。”
陈一平说:“我也不懂。”
他不是可以永远引路,握住别人的手的,他也会自己迷路,登山涉水不知迷失方向到什么地方。
陈一平见邓特风没有反应,心想也对,压力不应给他。
他说句:“不好意思。
明天见。”
拿起文件夹和外套,转身离去。
要是这是电影,邓特风应该叫住他,说些什么,随意说些什么哪怕他自己都不知什么意思的话。
可他只是眼睁睁看着陈一平出门。
神智和头脑都飞去另一个世界飘荡。
一个人悬浮在五光十色霓虹灯的大都会夜晚里,每一步都被灯光迫近,每一步都遭遇行色匆匆陌生人,直至遇到那个,心像两块磁铁发散吸引力,日益贴近,再拉开距离会如同切肤之痛的人。
偏是与那个人,阴差阳错,行差踏错,衍生出一连串缠人的苦厄。
他刚学会爱,他只会爱,他以为只要爱就够了。
别人的心情,他没试过用力去理解,更谈不上天生会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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