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3页)
或者说恐惧并不恰当。
陈一平的父亲驾车撞死人,警察在车上搜出致幻剂,他怕坐牢,弃保潜逃在九七年前就从香港过泰国。
读书那阵,他常被人叫,“罪犯之子”
“杀人犯之子”
,他还记得幼年总是搬家。
直至终于随母亲移居加国,被托付给温哥华的外祖父母,在好几年里,陈一平都在想,是否要在与人初次见面时便广而告之:我十分不堪是命案犯人的儿子。
以免数月数年后熟人态度一百八十度转折,视他为致命传染病毒,当他的不告知是蓄意欺瞒,图谋不轨。
到十六、七岁,像练习踩骑脚踏车,摔到满身青红流血,才能转过这个漫长的弯,学会不在无可改变处责难自己。
交到朋友,谈起恋爱,迎风而去当人生是一场游玩。
陈一平上百次感谢婕敏在爱情中的勇气,她简单笑说一句“我想和你拍拖,又不是你爹地”
就将他拯救出深渊。
但他仍是自我怀疑,也许有朝一日,匪夷所思地,他从床上醒来,突变成他父亲那样,然后自私自利害人不浅。
这隐隐的预感因与婕敏分手而证实。
——情侣分手岂有不痛的,即使再不想,他终究使她受伤。
陈一平不知如何面对邓特风,他觉得他自己变成一个索然无味的人,再潇洒不起。
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他们间条条种种关系,隔着米雪,尚有那许多个“不可以”
的禁止。
但他会对他坦诚。
良久,邓特风从浴室出来,热雾缭绕,肌肤晕红。
脸颊湿湿润润,如同打了柔光。
他浴巾围在腰间向上,再向上的位置。
只露出也被热水蒸至泛粉的胸膛,根本不惯更不想在人前裸露身体。
黑发也潮湿,擦过尚未擦干,更衬出皮肤的白与嘴唇的红。
他的嘴唇莫非是被吻到这样丰满?
陈一平感到咽喉抽紧发干,第一次对一个同性的身体产生一种混合禁忌感的欲望。
甚至像十五岁面对异性,看胸看腿都是唐突。
邓特风咬了很久唇,这时松开,低垂眼的速度却很慢。
在浴室中,水流下,他反复抚摸自己的嘴唇,回想那是陈一平吻过的地方,不由自主一阵阵全身发热,竟在热水中射了出来。
望着自己手指间的液体面红耳赤,像是打碎瓷器的小孩,立即开大水流冲洗又倒出很多沐浴露,唯恐精液的味道被陈一平发现,把他看作纵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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