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汤梨回头,瞪着他。
被瞪了眼,陆扬灰溜溜地回房间吹头发穿衣服了。
陆扬离开后,汤梨自己看着孤零零的行李箱,手指蜷了蜷,低下头。
没十分钟,陆扬吹了个半干,穿了个白衬衫黑西装裤出来。
汤梨瞥他一眼,无心问,“你一会儿准备结婚去啊?”
陆扬一愣,忽然看着汤梨笑出来,重音强调着,“我准备跟你去吃饭!”
“噢……”
汤梨不理解但只能选择接受。
还是小声地不理解,“吃饭就吃饭,干嘛穿那么正式……”
陆扬跟在她后面,耳朵动了动,压制住下不去的嘴角,伸手推了推汤梨后背,说着,“哎呀,走啦走啦,要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
汤梨被催得莫名其妙,还是顺着他走快了几步。
到了饭店,汤梨终于知道陆扬为什么一路上都在对着手机偷笑。
一家一周前就订好的包间,服务员一副终于等到您的表情,领着两个人进去。
“走啦,就是普通的饭店。”
陆扬特地重音强调了“普通”
两个字,发觉汤梨疑心,赶忙拉她手腕进包间。
才坐下来,汤梨眼睛四处开始看,可是很正常地上菜,一道接一道。
陆扬笑她,“你在想什么嘛,在这里做点什么也太傻了!”
“……”
汤梨的心一颤一颤的,本想自己应该是期待着的,陆扬一句话出,竟然有点失望。
她垂下头,一桌的饭菜都不好吃了。
前后不过两秒差。
汤梨低头间隙,对面忽然落下一大块幕布,随着投影光线落在幕布上,陆扬的声音最先响起来。
“今天是成为胆小鬼的第1天,第10天,第100天,第1000天,第1100天……第1900天。”
“今天是成为胆小鬼的第1981天,也将是我最后一天自称胆小鬼,明天我就不是胆小鬼了。”
“在一千多天当胆小鬼的日子里,我将《小王子》读了正好519遍。
嗯?加上你替我读的那一遍,刚好是520遍。”
“初次读《小王子》,我一直很疑惑一个问题,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玫瑰,为什么单单是那一朵带着刺的玫瑰花让小王子念念不忘?是因为她是B612星球上唯一一朵玫瑰吗?是因为她浑身带刺得理不饶人吗?”
屏幕中,陆扬托着摄像机,微微低头笑了起来。
“这个问题一直到很久很久,久到中间竟然隔了一千多天才解开。
因为1000多天以后,我的玫瑰终于回来了。
她也带着刺,但她偏偏就是我唯一的,想要视若珍宝的玫瑰。”
“我经常想,18岁的我真好啊,不管不顾地选定了一个人,就闯进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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