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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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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肩是白色的,下缘坠着一串流苏,毓华今天穿着旗装,配上白流苏披肩后,越发显得她身材玲珑。

常欢就那么直勾勾歪头看着她,忽然叹了一声气。

每当她做出大人样时,毓华总忍不住想笑:“怎么叹气了?有哪里不对吗?”

“没有。

你怎么打扮都好看,我就是生气……你穿得这么好看,我又要看不到了。”

常欢说过一阵,她可能会去参加一个射击比赛,赛程有大半个月,要住到北山的临时军营。

“这是什么比赛,我怎么没听说过?”

据说这射击赛本是混成旅内部举行的,目的是提升士气,顺便把部分步兵拉去北山训练。

而冯督军为了推广骑射,专门在正赛外附加了一个同好友谊赛,面向军眷和亲属,不限男女。

赛程有一半时间和复活节假期重叠,因此即便全程参赛,也落不了几天功课。

因此老徐那天来验收了一下她的打靶成绩后,就让授课的军官替她报了名。

“这是好事啊,刚好去检验下自己的水平。”

“你也赞成我去?”

“干嘛不去?你本来就对骑猎感兴趣,去跟同好们同场竞技,才知道未来进步的空间。”

毓华说着歪头遐想,“啊,我们常欢长大了,说不定会成为一个飒爽英姿的女军官呢。

好期待看到那时候的你。”

“可这样一来,咱们又见不到了。

再说我又有几天不能去上课了,你没意见?”

“就几天不碍事。

你想练国文也可以写信啊,我会回你的。”

常欢怔怔地看着毓华拎起了她的珍珠色手提包,准备出门。

看常欢一直跟着自己出门,依依不舍的样子,毓华止步,认真地看向她。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女词人是谁?”

见常欢茫然看着自己,毓华道“她叫秋瑾女士,她有一首词叫满江红。

我念给过你听吗?”

常欢摇摇头。

“在我桌子上,第三本杂志中夹着的信纸上。

你自己去看看。

那首词里描述的那个形象,”

毓华顿了顿,带着一种怅惘道,“我多盼望是我自己。

可惜这辈子我做不到了,常欢,天若有幸,希望你能活得快意潇洒,不为世事所拘束。

好啦,我真的该走了。”

说完,毓华匆匆下楼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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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得,男儿列。

心却比,男儿烈!

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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