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雷格尔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气息中带着极为浓重的白色蒸汽:“现在只有将这个空间全部炸了,才能消灭那么多的丧尸。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多,多得可怕。
看过去,草原至公路、地平线所及,全是丧尸。
存心就是将木屋里的人逼上绝路!
可木屋里现在没有活人,人都站在山上,心有余悸地看着山下。
“生存下来后,就是更远更难走的路!”
鲁道夫将登山镜挑起,搭在头顶,对着西面眺望着:“路没有标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地图上就画了二个山峰。
这是第一个。
希望我们今天能跨过第二个、也是最高的主峰,然后在山腰上过夜。
明天才能留点力气到出口,谁知道出口那里还有什么招待着我们。”
“有车有船的日子就此结束,看来今天惨了!”
斯内德夸张地苦着脸,让大家反而笑了起来。
摆脱了丧尸,但代价就是原本四十公里的路,变成了面前的高山,上面还白雪皑皑。
程千寻从未爬过超过海拔二百米的山,而且大多都是坐缆车,这山却海拔达二千米以上。
真是苦不堪言。
她虽然努力的想跟上,可没多久就不行了。
幸亏队友的帮助,不时拉着系在她腰部的绳子拽着帮了一把。
否则她不知道会掉队掉到哪里去了。
就这样跌跌撞撞。
磕磕绊绊,走了大约四个小时,到了大约下午二点时,才刚到了主峰山腰。
再上去就是雪层,那里的风更大。
戈登停了下来。
和大家讨论了一下,到底是今天到此为止,还是一鼓作气翻过去。
如果想在天黑前爬过雪山的话,可能要速度加快。
大家都看着程千寻,其他人应该问题都不大,就看她的了。
程千寻知道。
以她的体力,根本就爬不过这么高的山,爬到一半就有可能体力不支倒在那里。
在风雪交加的时候。
其他人自顾不暇,有可能这座山就是她的最后归宿。
而今天到现在为止,一个人都没有死,她是最弱的,最可有可能被淘汰。
她思考了一下后。
狠下心:“爬吧,我们只有几个土豆。
如果明天爬,有可能要饿着肚子过,不如现在就翻过去!”
这话是非常理智的,停在这里,要么饿着肚子过夜、明天土豆但早餐;要么就翻过山,土豆当晚餐,等到明天早上下了山,就快到了出口处。
而在这里,除了山顶上的雪之外什么吃的都没有。
“好,爬!”
戈登立即做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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