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不,”
章鱼答道,“他穷得很,但他有一颗仁慈的心,还有一张美丽的、纯洁的、无瑕玷的脸。
他被海神波塞冬选中派往南极,去对付一只叫鲍莱克的外星物种。
穷光蛋是最佳人选。
然而他弄错方向,和小鲸鲨作伴去了北极。
他们这一路吃过红鲑鱼、马哈鱼、驼背鲈,还有梭子蟹和基围虾。
“塔齐欧来到甘伯尔,见识了不少陆地生物,但他最喜欢的,当属北极狼人莫里斯。
毫无悬念,英俊的北极狼人莫里斯也喜欢塔齐欧。
塔齐欧被墨汁鬼伞迷晕在丛林里的时候碰上美洲豹,是莫里斯及时赶到救下他,拖着重伤的右腿挨到月出才得以治愈。
“在误以为吃掉塔齐欧就能免除化狼饮血痛苦的前提下,莫里斯选择放弃正常人的生活。
他回国后觐见英王,以当众穿孔雀毛华服跳舞直到羽毛掉光为代价,换塔齐欧陪自己去剑桥学习。
“‘你只管去学你想学的东西,’莫里斯对塔齐欧说,‘你不想学的我可以为你研习。
’塔齐欧被马普托的舌蝇吸了血,莫里斯将那些进阶的布氏冈比亚锥虫引到自己体内,后来塔齐欧用一次分化再生救了他。
他们在乐界的假面舞会上隔着面具亲吻、在马球比赛中相互配合取胜。
有四十年,莫里斯边流浪边寻找塔齐欧骸骨与心脏。
再然后,莫里斯变成了点,但他没有消失,他始终与塔齐欧同在。”
“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吗?”
水母问。
“当然没有,”
章鱼答道,“这才刚刚开始。”
“啊,你和《忠实的朋友》里的朱顶雀一样落伍!”
水母嚷道,“正如水老鼠所说,好的故事总会先交代结局,再抛出开头,最后以中间的部分收尾。
你让我想起了一个辍学的小病号,去年他旅游至此,看到我后说他有了灵感,在对我讲述的过程中,他的头发掉了一大堆。
真可怜,因为他并没有打动我,他的叙事风格太老套啦。
不过请你继续讲,因为我发现我很喜欢那个莫里斯,我也希望能有人为我学习如何拒绝一头北极狼的求爱。”
“祝你梦想成真。”
章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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