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3页)
,就是相仿古人来“指腹为婚”
。
当时两家就约定好了——若同生男,则为手足;若皆生女,便结金兰;而若是一男一女,就做夫妻。
结果陆家的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陆寒。
一个月后,芳菲降生。
两家果然依照前盟,请来中人见证,给两个孩子订下了终生。
但是自那年考中秀才后,秦双鹤和陆月名的科举之路,再无寸进。
后来秦双鹤妻子老父相继去世,他自己也染病不起,秦家就此败落。
秦家的族产被本家收回,芳菲来到秦家大宅依附本家生活。
而陆月名,在屡试不第后,终于放弃科举之念,继承父亲的医馆,当了一名坐堂大夫。
自古读书人就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的说法,很多落第秀才都选择了从医作为退路。
说实在的,这也不失为一条比较体面的退路——起码比在大街上卖字写信什么的要体面些……
几年前芳菲来到本家居住后,就没再见到陆家的人。
但是,逢年过节,陆家都会捎些节礼过来。
这证明陆家还记得有她这么个“儿媳妇”
,没有悔婚的意思。
芳菲一面跟在孙嬷嬷后头往客厅走,一面回想着关于陆家的点点滴滴。
对于她这个“未来夫家”
,芳菲一直是懵懵懂懂的没怎么放在心上。
实在是因为她现在才十岁,谈婚论嫁什么的,为时尚早。
所以,她虽然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却总觉得离自己很远很远。
陆家的人突然要见她,到底是为什么?
“大老爷,七姑娘来了。”
孙嬷嬷向坐在客厅上首的秦大老爷躬身行礼,禀报芳菲已到。
芳菲抬眼望去,在客厅里除了秦大老爷之外,还有一个三十许的圆脸妇人。
这妇人脸上肉呼呼的,一双小眼睛笑眯眯像两道缝儿似的,看着就挺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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