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性训班6强奸的性质变了(第5页)
行凶后,菜贩逃脱,但3小时后被抓获。
王小兵被紧急送往市中心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遇难时,王小兵才31岁。
肇事菜贩法院查明为邝钦志,23岁,小学四年级文化,在天南以贩卖水果为业。
庭审中,邝钦志的辩护人提出了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和工商执法不公引发本案等辩护理由。
天南法院审理认为,王小兵受单位指派参与执法,虽未及时出具暂扣清单,但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凶手邝钦志持刀强行索要电子秤,是导致矛盾激化的直接原因,因此对辩护理由不予采纳。
审理法官介绍了量刑依据,认为邝钦志暴力抗法,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其非预谋犯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不立即执行。
因其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较大,依照最新法规,对其采取限制减刑。
然后是发表意见。
因为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地盘上,国土局长首先发言,无非是说菜贩过于凶残等。
“请允许我邀请一个今天早上才认识的证人。”
国土局长之后政委突然插话,因为他不是原市委的,所以很多人并不认识他,纷纷交头接耳的打听,“这是在咱们这个大楼里打工的王婆婆,”
政委指着一个正在旁边等待打扫的老年妇女说。
她是被政委临时请进来的,否则她连给与会者倒茶填水的机会都没有。
“阿婆你一个月工资是多少钱?”
政委问道。
“1200。”
阿婆回答。
“房租是多少?不够怎么办?”
之后婆婆回答下班卖水果。
这正是政委请他来的目的。
“那您下班以后卖水果一个月挣多少钱?”
“一天能挣三、四十元。”
“用什么称?如果没有电子秤顾客会不会买你的水果。”
“不会,他们怕我的秤有猫腻。”
对话之后政委接着说:“这是电子秤的发票,我昨天买了一个,320元,我想在这里工作的或是旁听的工资都在4—5千元,而且退休后都有退休金。
不知道一杆秤对他们有多重要……”
“砸了称,就可以杀人吗?”
工商局长气愤的说。
“不能。
我也没有准备为杀人的人开脱,只是想分析一下当时他的心情。
如果我们现在找不到根源,这种事情将来还会不断发生。
像乌恰那样,围,管什么用?”
政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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