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攀爬在上面的青筋随着脚步忽隐忽现,只那一条青筋便能想象出男人汗湿的脊背,随着节奏耸起的肩胛,像普溪最壮丽的山。
自打那晚起,陆弘煜的收纳篮里总被塞满各式各样的礼物。
有时是戒指,有时是信封,唯一不变的是藏在最底下的衣物,像是新出炉的艺术品,散发着淡淡的皂角香气。
过度的压力加深了衣物的折痕,每一条都昭示着艺术家的用心。
但可惜,搞艺术的路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努力。
陆弘煜毫不吝惜的将它们展平,大手挤进衣兜时,掏出了一贴膏药。
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很久了,有时是一枚别针,有时是一瓶药酒,衣服有口袋时放在口袋里,衣服没有口袋时藏在收纳箱的最底层。
这些东西除去碘伏的棕,别针的银,再没其他夸张的颜色。
可最平庸、最不起眼的颜色在层叠的花花绿绿里,却意外的醒目。
在一个满是问题少年的学校里,有一个陌生人锲而不舍,任劳任怨的为你洗衣服,这是很恐怖的事,这些任劳任怨,逆来顺受的背后往往藏着令人难以招架的极端。
要么极端爱你,要么极端恨你。
无论哪种,在揭开悄悄、偷偷这层外衣后,都会露出骇人的芒刺。
但很显然,陆弘煜这一生都不会让自己被动。
他觉得这个田螺兄弟是他的同类,他就必须成为陆弘煜的同类。
陆弘煜从不是为了片刻安宁祈求海神保佑平安的航船,而是来势汹汹,掀翻一切的台风。
陆弘煜身量高大,躲得过与男人距离过近的尴尬,却躲不过四目相对的不适。
陆弘煜在商场摸爬滚打十余年,最明白人情世故如何做。
可这不是普溪的生意场,他不愿做出头鸟,于是什么事他都不做得最出色,当然,也不会做得太差。
或许陆弘煜自己都不知道,他与余生平的思维有多么的契合。
直到将他们放置在相同的处境里,这一切才有了答案。
为什么叱咤风云的依山离开任务就不再锋芒毕露。
为什么一个读得懂博尔赫斯诗歌的全能优等生,进入安婷集团就光芒尽失。
一只鹰如果不能翱翔过万丈深渊,那么展翅就变得毫无意义。
在这里,陆弘煜不是陆总,人们除去用眼睛扫描身材面庞,用鼻子闻一闻冷冽的气息,再也不能过多了解他。
可这样帅气的男人,让朴素的衣物散发光芒,让不合尺码的鞋子都化作抽象艺术。
任何人都可以装作对陆弘煜毫无兴趣,但当他把目光投向你时,你总是没办法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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