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亲事(第2页)
扶着爹爹在椅子上坐好,凌云给王清越倒了一杯茶问道。
“那孩子是个好的,心思单纯,孝顺懂事,做事认真,八岁就死了娘,听说当时他娘的那几个小夫君合起伙来分了家产,靠他爹绣花,种花卖花才把他养活大”
王清越说着说着还有些感慨。
“您说我把他娶回家,怎么样?”
凌云趁机接上。
“我说云儿啊,你如果娶了就得对他负责一辈子,别新鲜一时就把他放一边了这样不好,主要是我觉得那孩子长的不是很漂亮,怕你贪图新鲜”
王清越拉着凌云的手说道。
“我不会的爹爹,我考虑好了,比起您给我安排的弱柳扶风的,我更喜欢高壮这样的”
。
凌珍坐在一旁说道“云儿,他身份有些低不能做你的大夫君。
小夫君还行,可以先定下来,等你娶了大夫君再娶高壮。
要知道律法规定20岁之前必须娶三位夫郎。”
印象中确实有这条律法,因为女子出生率低的原因,五年前统计的时候男女比例达到了5:1。
国家规定女子15岁成亲,不成亲的国家给分配夫君,否则自满15周岁起每月要缴纳十两银子。
16周岁还不成亲每月罚金20两,越往后越多。
成亲之后财产归家主所有。
“好,那也行,我想下次回来的时候去看看高叔叔”
凌云说道。
“行,我先找媒公去高壮家走一趟,探探口风”
王清越高兴的说。
“云儿早点休息,明天随你母亲去王家看看你的大夫君”
王清越打趣道。
“那孩儿先回去了”
凌云被开玩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逃也似的出了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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