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皮岛胭脂劫(第2页)
李长风站在“镇海”
号甲板上,望着远处飘来的八艘福船——船头立着“沈”
字大旗,旗面金线绣的貔貅在雪光中狰狞如活物。
“沈世魁这老狐狸,倒是会挑时候。”
副将陈武啐了口唾沫,“侯爷刚拿下旅顺,他就来摘桃子。”
李长风摩挲着腰间转轮手枪的雕花握柄,那是用多尔衮佩刀熔铸的。
船队渐近,可见为首福船甲板上立着个裹貂裘的老者,身侧娉婷女子红衣胜血,正是号称“东江第一艳”
的沈氏。
沈世魁早年为市井商人,后投靠东江总兵毛文龙,屡立战功,同时,他有一女以“绝色”
着称,毛文龙纳之为妾,“宠冠一时”
,沈世魁也深得毛文龙信任与重用,甚至被毛文龙称为“沈太爷”
。
。
当时苏杭商贾往来东江镇,都与沈世魁过从甚密,尊称他为“沈太爷”
,因而沈世魁早已“倚势横行岛中”
。
毛文龙更是下令,来岛上不与沈太爷做生意的商人,一律抓起来或赶走。
沈世魁太有名啦,李长风当然记得他,不仅是他后来做到东江总兵,而是他有两个特点。
一是他会做生意,毛在皮岛的生意全是他在做,供应了皮岛所有的物资和军需,二是他有个女儿,史书上没说叫啥名,但用了两个字形容“绝色。”
毛文龙也最宠她。
关键是,毛死后,陈继盛又娶了她,陈继盛死后,刘兴治又娶了,刘兴治死后,又嫁给黄龙。
一个女人,连续几个东江总兵都要娶她,可见她‘绝色’两字,有何等的份量。
一想到绝色两个字,李长风就涌起一阵冲动想看看。
总兵府暖阁内,炭盆烤得沈世魁满面红光。
这六十岁的老将须发如银,手指却戴着十枚翡翠扳指,每枚都刻着不同商号的徽记。
“李帅请看!”
他击掌三声,八名苏杭绸商抬进鎏金箱笼,“这是老朽给旅顺将士的犒劳——松江棉甲三千领,绍兴黄酒五百坛,另有三万两私铸纹银。”
箱盖开启的刹那,李长风瞳孔微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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