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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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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拓道:“你不曾亲见惨状,真恨不能手刃此等恶贼,替天行道。

第51章

足足用了五日,桃溪河里共起出了二十四具的尸骸,最早一具已成森森白骨,县衙特地清出四间屋子作停尸之用,守尸的差役不敢独自守夜,捉对喝酒才捱得天明。

这二十四具尸骸沉尸河底,年月日久,鱼虫啃噬,面目全非,难辨真容。

苟家又与前几任县令互有勾结,身契销毁,人世间竟无这些人的来历。

姓甚名谁?多少年岁?来自何处?

张了告示认领,是否有儿女在苟家为奴又失踪的?却也毫无音信。

只王三记忆好,指着一具女尸,捂了口鼻,道:“她面目溃烂,小的也不太肯定,前几年卖与苟家一个叫曾阿九的小娘子,下巴仿佛也有这么颗痣。

记不清是四桥村还是双弯村人了。

施翎去查,双弯村确有姓曾的人家,也确卖了家中女儿为奴。

保长叹道:“他家原不是本地人士,当年遽州水灾,逃难而来在这落了户。

眼下家中却是无人,二老身故,一子投兵,一子不知去了何处学艺,另一子染病身亡,二女卖了一个,另一女不知嫁与何处。

施翎带保长认尸。

保长只摇头,道:“如何认得?这尸骸非人模样,阿久卖时年小,我只记得她细瘦可怜。

”又道,“生得颇好。

桃溪惊天的命案,闹得一县人议论纷纷,沿河人家生恐水中生怨魂,拿了纸钱烧化,只求他们安生投胎,若不瞑目,冤有头债有主,找那凶手算账,莫伤及无辜。

家有顽童的更是三令五申,拳脚恐吓:不许在河边乱走戏水,当心被拉了当替死的鬼。

又有两家后怕不已。

一户便是李家,小李氏被媒人说与做妾,两家去处,一处是苟家一处是苏家。

小李氏青春,自不愿与白发老翁同鸳帐,倒是大李氏对女儿道:苏家虽老,身边拢共只你一个。

苟家年青,家中不知多少美妾,十几只手朝锅里抓住饭,你能捞得几口到肚。

小李氏听得有理,这才去了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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