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昔日王谢堂前燕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哼(第2页)
在秦末,寻常人是不配,也买不起宝剑的。
就算是刘邦那样的亭长也不过有一把青铜短匕,
还是偷偷藏着的,樊哙的短剑还是到了朐县后,
逸尘在黑市好不容易给他淘换到的。
在秦国,自从熔铁铸金人之后。
除了公,侯,伯,子,男,就只有卿和士才配有佩剑。
可是眼前的人,看上去面有菜色,实在不像是贵族。
别人的第一印象一定是:“这宝剑定是此人偷盗而来”
果然,清晨的,淮阴市井,屠夫之子横刀拦路。
这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早看这持剑少年不顺眼
这把剑是他身为没落贵族最后的尊严,
剑鞘上的云纹已模糊难辨,却仍倔强地反射着天光。
要么你就丢了这骄傲,把你的配剑扔了,踏踏实实的做狗
成为万千蝼蚁中的一只。
可是明明自己是蝼蚁不如的废物。
竟然还学着名士这般配剑,简直是在活生生的抽打,那些蝼蚁的脸。
“都来看呐!
咱们的大将军又来巡街了!”
流氓张二的声音如破锣般炸响,惊飞了屋檐下的麻雀。
七八个游手好闲的青壮立刻聚拢过来,
他们衣衫上的油渍在阳光下泛着令人作呕的彩光。
一个佩剑的破落户,凭何总摆出傲视群雄的姿态?
那个屠夫的儿子,故意岔开双腿,青铜剑鞘重重磕在
青石板上:“要么钻过去,要么死!”
围观者哄笑如潮,
卖浆小贩的陶碗叮当碰撞,惊飞檐上麻雀。
要不就用的剑,杀了我!
你干嘛,你这个装腔作势的废物。
少年的指节因握剑而发白。
剑柄缠绕的麻绳深深勒进掌心,疼痛尖锐如芒刺。
他记得父亲临终前的话:“此剑乃韩氏血脉所系,宁可断首,不可辱剑。”
剑是好剑,人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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