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页)
总得来说分位三类。
第一类是不谙世事的小萌新,只单纯觉着作者文笔好才追文,第二类是花粉,追着花子的推荐来到这里,以“虽然不是江湖,但是花花推荐的,我们跪着也要看完”
的心态来看,其中一部分追着追着就变成了第一类人。
至于第三类,有些一言难尽——
—这文风简直了,敢问大大是哪位大神开的小号来体验民间疾苦?
—这文风和爱墨的《歌我大宋朝》神似,本来想举报的,但在仔细比较两篇文后,发觉里面的梗居然一点都不相同,真让我为难。
我现在觉着吧,作者现在都不签约是有道理的。
要是让可爱多(爱墨的粉丝)发现了,嘿嘿。
—两篇文的风格根本毫无相似之处吧?说实话,我先看的这篇,看到评论区这么多说抄袭的,我才去看爱墨的《歌我大宋朝》,看完的感想是→_→要不是爱墨写文早,我会认为是爱墨抄袭喜结良缘。
论喜结良缘是否有向爱墨融梗的嫌疑。
总结出这个后,乐玺结抿唇,总算明白花子之前给他发的消息是为他好了。
他这次是得了便宜还卖瓜,自以为不怕网上舆论了,跑去评论区下瞎看一通引来一身骚。
以后要是再这么做,请让他窒息→_→
“实不相瞒,我看了她的全文,看的第一遍,我想推荐她参加鲁迅文学奖社会组的竞赛单元,看的第二遍,我直接想把今年野草文学奖的推荐名额给她。
至于第三遍,我想说,爱墨那小屁孩儿要是能和她相比,我跪键盘。”
。
。
。
“阿尘,你醒醒,爱墨今年二十三,只比你小六岁。”
晓枫无语,提醒她道。
“哦⊙⊙,好的,我不是老阿姨,我要签约喜结良缘,我还年轻。”
阿尘僵硬着点头,自我催眠片刻后又突然捂脸哀嚎,“我滴个娘哟,现在的作者怎么这么难签哟……一点都不可爱,发个站短都不知道回一下,急死我了哟……”
Emmm,已经被某不可爱的作者无视了两次的晓枫默默不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没什么话要说,所以冒泡泡~~~啵~啵~啵~~~
☆、第五十一章
而这边,被评论区里的言论深深伤害到了的乐玺结因为被扰乱心绪,无心修文,开始躲在房间里刷微博看新闻。
昨天记者见面会结束后,各路媒体在回去后就开始争先恐后的报道。
乐家乐、李毅、华楠、虞呈惠、那汀和乐与棠属于职业高大上的一类,报道他们的多为民生、教育类记者,当然了,外媒早就见识过李毅的厉害,这次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将主要攻击对象集中在吴风止身上,毕竟,他作为企业家,和政府间的爱恨情仇可是一个可以写成故事流传下去的传奇。
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的告诉他们,吴风止不仅如他们所愿,反而还在言语间流露出“那是当然啊,我的国家不好难道你的国家好?”
的态度,加之旁边有乐与棠偶尔玩笑一两句,外媒这次的愿望是落空了。
当然了,这些都是几个月之后被爬墙去国外玩了一圈的网友顺手捞回来当笑话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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