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多情剑客无情3(第6页)
十四年前,江湖上有个姓孙的汉子,大力金刚指很厉害,人也很讲义气。
后来忽然就不见了。
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退隐了,还有人说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躲起来了。
没人知道他变成了一个驼子。
更没人知道他在这条偏僻的巷子里,开了这家破旧的小店,一守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
人生有几个十四年?
白夜忽然想起武侠里另一些人工具人。
江南七怪。
七个人,为了一个承诺,远赴大漠,找到一个小孩子,教他武功,陪他长大。
一守就是十几年,等那孩子终于长大成人,就为了一个赌局。
看小说看剧听着觉得热血沸腾,觉得这才是江湖人该有的样子。
可现在他忽然想——
那十几年,他们是怎么过的?
混江湖就不娶亲生子了。
那不是人过的日子。
真的不是。
可他们过了。
就像孙驼子。
为了王怜花的一句话——只是一句话——在这里守了十四年。
每天面对这几张破桌子,几个过路的客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不能喝酒,因为怕误事;不能交朋友,因为怕暴露身份;不能离开,因为答应了。
就为了一个年轻人他都没见过。
怕那个年轻人武功不够,守不住那本书。
一诺千金。
对了,他原来不是驼子,是装的,但是装了十四年变成真的了。
独立他爹还是天下第一。
驼子端着酒出来了。
他把酒放在桌上,又拿了一个粗瓷碗,往白夜面前一放。
“客官慢用。”
驼子说完,转身往回走。
白夜看着他的背影。
书里他最后还是死了,
死才更悲壮。
死在这条他守了十四年的路上。
死在金钱帮的手里。
死的时候可能还惦记着那本书,那个承诺。
他想起一些人人,为别人死过的,为一句承诺死过的人。
他们都不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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