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军饷与战争的阴霾再次降临改(第3页)
。
因为隋唐两朝实行的都是均田制度,也就是说男子二十岁以上,可以得到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但是口分田死后必须还给朝廷。
有田地的人,要向朝廷上缴"
租庸调"
。
“租”
就是田赋税,一年两石粟米。
“庸”
是指每年要为朝廷服二十天的徭役,也可以交钱代替徭役。
“调”
是按照地区的不同,缴纳一定的赋税,缴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如果年满二十岁,自愿参军,朝廷会将他们家族中符合条件的士兵,全部免除"
租庸调"
。
另外,府兵还可以通过战功来获得更多的土地,哪怕是没有立下大功的人,在六十岁退役的时候,也有口分田的权利。
如果在战争中战死了,那么他们的土地也会归于的他的子孙。
只不过,李恪虽然被封为“幽州大都督”
拥有十州的封地。
但是他并没有直接封赏或者支配这些田地的权利。
所有的田地都归朝廷所有。
李恪只能按照规定的制度,享有田地上一定的产出。
此外,他也无法将封地上的田地转让给他人,或者以封地上的田地进行借贷。
这些限制确保了朝廷对土地的控制权,也防止了贵族和将领们通过封地来扩张自己的势力。
只不过尽管李恪无法让他手底下的士兵,享受府兵的田地带来的福利。
但是财大气粗的他,却能够让手底下的士兵,享受更直接的快乐,来自于金钱和富足生活的快乐。
毕竟,就算你拥有再多的田地,一家人也是无法种得过来的。
并且一年的辛勤劳作,往往只能换来基本的温饱。
而对于士兵们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田地和粮食,更需要的是一种认可和激励。
李恪正是了解到了这一点,所以他选择用金钱来奖励士兵,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被认可,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再者,这些钱,士兵们也可以用来购买土地,两者之间没有冲突不说,后者等到的更多。
虽然李恪的这种做法,看似与传统的封地制度相悖,但却实实在在地激发了士兵们的士气和斗志。
士兵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奖励,就必须更加勇敢地战斗,更加积极地表现。
而对于李恪来说,他不仅得到了一个忠诚而强大的军队,更赢得了士兵们的心。
这样的军队,无疑也是最为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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