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4页)
陆钦舒一听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刷完牙洗完脸就去做饭,当然很是简单,拿出昨天买的馒头一蒸,又炒了几个鸡蛋。
秦路之看看馒头,眼神发光,他最喜欢吃馒头了,前提里面夹辣条,简直就是中国版的汉堡。
秦路之悄悄的去原来的房间拿一包卫龙的辣条,这种辣条不是很辣,吃着还稍稍的带着的甜味,夹在馒头里最好了。
拿个馒头,一分为二掰开,拿出一个辣椒夹进去,味道简直好极了。
秦路之一口都能吃下去四分之一的馒头。
陆钦舒看着他满足的表情,还真是好养,一顿饭花的不到五块钱。
秦路之呼哧呼哧的几口就把一个吃饭了,期间又喝了一大杯喂牛奶,虽说吃的差不多的但还是再吃一个,拿着馒头又吃一个。
人生简直不要太幸福。
“慢点吃又没人给你抢。”
“你这就不知道了吧!
这就是吃饭的幸福。”
“都是你的理。”
两个人折腾一番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十点钟。
秦路之穿了一个白色的羽绒服很是衬他的气质,把他的那种干净明朗都完完整整的暴露了出来,很是好看。
当初为了买这件衣服秦路之还跟陆钦舒闹了好大的别扭,他想要穿黑色的,嫌弃白色太女气,就是不要。
但偏偏那个款式的没有了黑色的,陆钦舒好说带说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买下来。
而陆钦舒自己拿了一个跟他同款是的黑色。
为此秦路之又是生气,事情偏偏那么不凑巧,适合秦路之的偏偏没了黑色,适合陆钦舒的偏偏没白色。
秦路之把这件事归结为,制造商就是有病。
但一回到家陆钦舒让他一试,秦路之穿上一看真是不错又高兴的不得了。
不得不说只要衣服好看,买前的什么都忘的一干二净。
现在两个人穿了同样款式的不同颜色,一高一低,一明媚一低敛简直就是天生的绝配。
“我们骑车过去吧!”
“还别说电车自从买回来还没怎么骑过呢!”
“还不是你不骑。”
秦路之反驳说:“这么冷的天怎么骑呀!
当然不能骑应该有电吧!”
说到这陆钦舒也有点不确定“应该有吧!
买回来都没怎么骑过。”
“还是拿着充电器吧!
有备无患。”
两个人锁上门骑着电车就出发了。
本来冬天都是枯枝败叶但这些景色在秦路之看来确是好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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