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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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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年,英国开始奴隶贸易。

不久之后,红夷和丹麦作为活跃的贸易中转国也加入奴隶贸易活动中来,试图从中分得利益。

瑞典、勃兰登堡、汉堡、库尔兰等国家也在这一时期从事奴隶贸易,为此在非洲海岸占领了一些据点。

由于西非地区的本土经济以采集和狩猎为主,食物产量有限,为了供养奴隶在长途贩途中的伙食,在这些据点周围开辟了农业地区,从泰西和美洲引进甘薯、薯蓣等粮食作物。

泰西国家在美洲的殖民地管理方式基本相同,即将其与本土区别对待,向殖民地派出代表国王的总督或副王,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受到遏制和监管,被迫种植宗主国需要的单一经济作物,矿业高度发达,其他工业发展停滞,甚至连农具和衣物等基本消费品也无法生产。

宗主国从殖民地无偿或低价输出产品,甚至因此产生了殖民地通货紧缩、不得不借用别国货币……

仔细的听完了这些,齐雨幕长长叹息一声:“我现在终于知道这些泰西国家是如何强大起来的了。”

“是啊……”

丁云毅默默的点了点头。

其实,无论是荷兰、葡萄牙、还是西班牙,和正在逐渐强大起来的英国对日后印度殖民地的掠夺相比,实在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是在征服战争的进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

东印度公司占领孟加拉后,曾假手那瓦布作傀儡进行统治,继而又实行“双重管理制度”

:那瓦布当局管理民事,公司掌握征收田赋权。

1773年,英国国会通过“印度管理法案”

,规定由英国政府任命英属印度领地的总督,“双重管理制度”

结束。

1784年,英国国会又通过“改善东印度公司和不列颠印度领地管理法案”

根据这项法令,由内阁任命一个督察委员会来处理印度的一切重大问题;尽管任用一切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的权力,仍属于公司的董事会,但是统治印度的最高权力已归于英国政府。

英国殖民统治印度制度的变化,是为英国资产阶级掠夺印度的需要服务的。

在17、18世纪英国殖民者对印度军事征服和建立殖民统治制度过程中,英国正处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其对殖民地掠夺的主要手段是:海盗抢劫、不等价贸易、直接搜刮。

东印度公司占领孟加拉后,洗劫国库,掠走财富总值达3700万英镑,其中有2100万英镑落入公司高级职员的腰包,克莱武一人就抢得23.4万英镑;攻陷迈索尔首府时,英国人仅掠获王室珍宝就值1500万英镑。

“双重管理制”

保证了英国殖民者对印度直接搜刮土地税。

在东印度公司未接管孟加拉征税权以前,孟加拉的田赋实收额为81万英镑,而公司接管后的一年,田赋额便猛增至147万英镑,到次后竟高达300万英镑。

公司对手工业者的剥削也极残酷。

它通过自己布满在各地的商馆和印度经纪人,强迫成千上万的印度手工业者为其加工订货,而支付给他们的价格却低于市价的一半,甚至不足以购买原料。

此外,公司还垄断食盐、烟草和鸦片等项贸易。

仅食盐专利一项,每年就净赚80万英镑;公司强迫孟加拉农民种植鸦片,以低价收购,再用走私方式运到中国,牟取暴利,鸦片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七分之一。

英国殖民者从印度掠夺来的大量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入英国。

在占领孟加拉以后的58年间,英国从印度榨取了10亿英镑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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