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第3页)
付出的辛苦是应该的,。
破不了案,没人管多辛苦,只要结果,没有结果就要被骂。
“电话录音多清楚啊,犯罪动机明确,杀人意识一直存在,为了掩盖罪行所以杀人,清晰得很呀。
你看现场,应该是岳涯被捆绑,挣脱了,所以椅子下边有一堆绳子,我们也看到了于梦笙对岳涯下手啊,好在我们来的及时,把岳涯救了。
于梦笙心不甘还抢枪杀人呢。
我们都看的一清二楚啊。
就是于梦笙干的嘛。”
其实助手这话就是事实,他们听的看的了解的,真的就是这样子、
不管是动机,还是杀心,还是目前掌握的证据,就是于梦笙干的,他就是凶手。
这个案子其实到这也算是破了。
“就是没想到人的爆发力这么惊人,本来身体不怎么好看起来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岳涯,在看到洪十六被袭击的时候,能有那么凌厉的一脚,那速度,我们在场的谁也追不上,啪的一下,就把于梦笙踹飞出去了。
我就在岳涯的旁边看得清楚,那一脚不管出脚的速度,力度,还是动作,绝对漂亮。
干净利索力道大。”
助手自言自语的这句话,让高健身体一震。
是啊,岳涯那一脚绝对是专业级别的,于梦笙几乎是横着飞出去,飞出去三米多摔落在地,这一脚也太有力度了,就算身体强壮的人没有练过,也没有这么快速凌厉的一脚,这说明,岳涯腿功了得。
岳涯能一脚就把于梦笙踹翻在地,轻而易举的就制服于梦笙,那他怎么就被于梦笙绑架了呢?
高健终于找到他认为不对的地方了,整件事情里,岳涯这一脚太奇怪。
高健也没出声,弯腰从地上捞起那团绳子,半新不旧的绳子,没有被刀割开的断口,也就是说,这绳子如果捆绑过岳涯的话,应该是解开的,而不是被刀子割开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于梦笙要杀了岳涯,干嘛要给岳涯松绑呢?按照常理来说,避免出意外,话说清楚了直截了当杀了岳涯就行,不需要解开绳子在杀,这就跟脱裤子放屁一个道理。
于梦笙不断的叫嚣着,他是被冤枉的,他是被岳涯绑架来的,是岳涯杀的人。
是真是假?就非常值得深究了、
岳涯,远不是他们目前了解的这么简单。
高健回到市局,原志国早就接到消息了,高健也把电话录音通过手机播放给原志国听,录音里于梦笙吼着,我早就想杀了原邦,原邦怎么不去死!
原家人不断的压榨我,一次次的跟我要钱,我哪来的钱?他们把我坑了,我还要给他们钱,掌握着我的把柄逼着我不得不从!
原邦早就应该死!
原建设死了太好了,原邦死了更好、
原志国一拍桌子,也不用多调查了,就是于梦笙干的。
于梦笙怂恿李瑾原邦去强奸杀死洪元希,怕事情败露把他牵扯进去,所以他杀人灭口。
又因为原邦不断地勒索他,所以杀人泄愤,也是不想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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