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
林绣的耳垂有些发红,少爷怎么可以这样?林绣埋下头去不看少爷,太...羞耻了,他怎么开得了口?
“叫一声好不好?”
王庭轩诱导着林绣,想听他唤一声,林绣把头埋得更低,耳朵整个都是红的,连脖颈也有些泛红,都快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鸵鸟。
“算了......”
王庭轩刚开口想说算了,这次还是放过林绣吧,等以后还有机会,别把人逗得太厉害了。
“阿毛哥哥。”
几乎是同一时间,林绣也开了口,虽然声音有点小,但王庭轩还是听到了。
王庭轩如愿听到了这声阿毛哥哥,却对林绣更加心疼,他有些后悔开了这个口。
林绣简直乖的要命。
王庭轩想到了上一辈子,或许他一直都是喜欢林绣的,但是他一直不肯承认。
甚至后来娶的几房夫郎,没有一个性格像他的。
他不敢承认他喜欢的是林绣,害怕心里的秘密被戳穿之后,他会后悔。
王庭轩眼眶有些泛红,把怀里的人搂的更紧。
王庭轩又亲了亲林绣,“睡吧。”
第二天吃完早饭,王庭轩想着之前说的要找工作,吃完饭便出了门。
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了好一阵,怀里揣了半两碎银,王庭轩不禁有些气馁,他享受了大半辈子的富贵荣华,有多久不再为生计发过愁了?
王庭轩来到书店,走了进去,看到坐在柜台后面掌柜模样的人便过去问道,“掌柜的,不知道您这里需不需要人帮忙抄书?”
孙掌柜看了他一眼,说道,“抄书千字七十文到一百二十文不等,字写的好的就高些,写的差的得到的钱就少。
还有,启蒙书价格相对高些。
你要抄什么?”
王庭轩略一思索,“我先把《三字经》和《百家姓》一样抄两本,明天给您送过来。”
启蒙书字数少,一会儿就能抄完,但是纸张略贵,四本也能赚上个一二百文。
但是,这点钱远远不够,他要攒钱给林绣做衣服,还要准备赶考的路费。
王庭轩买完了纸张和笔,把它们夹在怀里,又在街上转了几圈,用三十五个铜板买了些桂花糕和半块猪肝。
虽然日子要精打细算地过,但林绣的身子也得好好养着,毕竟...什么都没有林绣重要。
中午之前王庭轩就回了家,把手里的桂花糕和半块猪肝递给林绣。
“桂花糕给你买的,平时当作零食来吃。
猪肝等下切一切,给你补补身子。”
林绣有些惊讶无措地站在原地,“少爷不必买这些的,我不喜欢吃,而且,太浪费了。
少爷留着买书吧,莫要再买了。”
少爷...太不会过日子了,钱哪有这么花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