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捕头
要说在这淮左名都里,哪个行当日进斗金、生意兴隆,或是哪个宅子里住着首富。
扬州百姓可以指着马帮、漕帮、布店、米店、珠宝店等等不一而足,今儿是这个张宅,明儿是那个李宅,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三天三夜也吵不出来结果。
但是要问哪个行当在这扬州城的一亩三分地上最混得开,那答案只有一个,就是这些天还没亮就出来“遛弯儿”
捉小贼的皂班捕快。
而要问这扬州城里谁说了算,答案也只有一个,牛爷。
寇幽今年只有十六岁,他当上总捕头的过程,有人觉得是个传奇,也有人觉得是个稀里糊涂、没头没尾的故事。
那是去年开春时候的事情。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寇幽骑着大黄牛,左手提着半壶酒,右手提着半斤猪头肉,嘴里叼着一根刚抽芽还泛着青色的柳枝摇摇晃晃地进了扬州知府衙门的大门。
师爷腾思涯每次回想起那一天,都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而每次想起那一天,腾思涯真的会抽自己嘴巴子,还不只是一个。
市井传闻:半壶酒、半斤猪头肉,扬州知府米洪、师爷腾思涯还有还不是总捕头的寇幽,三人一见如故般畅饮了一下午。
但据当天值堂的衙役的说法,米洪和腾思涯说了一下午醉话,寇幽一直听着。
到了晚上,寇幽却穿上了一身捕快服,皂班的捕快服。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知府大人米洪和自家小舅子腾思涯在寇幽骑着大黄牛进门的那一刻,正在争论各自应该拿多少银子,面红耳赤的时候便见着寇幽进来了。
那个时候,案牍上没有酒也没有猪头肉。
米洪和腾思涯也没有喝酒更没有说醉话。
寇幽的出现委实的怪了一些,还是骑着牛进来的。
那天,是初春里阳光很足的一天,阳光足到衙役们困到打瞌睡,直到米洪和腾思涯开始说醉话。
米洪记得,那天的寇幽有一股子阳光般的笑容。
事实上,师爷和衙役们也记得。
米洪还记得,那天自己少分了多少银子,所以寇幽进来的时候,他其实没有注意到。
寇幽摆上了酒肉后,米洪很自然的吃了起来,还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同样的,师爷腾思涯也是记得,那天自己少分了多少多少的银子,寇幽摆上酒肉后,他也是很自然的喝了起来。
他不是经常喝酒,喝了一口醉了后,便看到寇幽,却又跟知府争论了起来。
直到太阳落山,米洪和腾思涯喝的不省人事。
衙役清楚地记得寇幽那天说了几句话。
带着阳光般笑容的寇幽说道:“我想在知府衙门里谋个差事。”
已经喝醉了的米洪脸上已经红彤彤一片,两个小酒窝跟着他的高兴劲儿一起露了出来:“好,大好男儿就该为朝廷办事,朝廷的差事是个好差事。”
同样喝醉的腾思涯听到后一拍大腿也说道:“对,你想谋个什么差事?可会文书?不如跟我一样当个师爷?嗝!”
说完师爷腾思涯打了一个酒嗝。
而米洪正因为腾思涯多分了银子而恼怒,加上又多了很多醉意,对这师爷很不满,听到他小舅子说让寇幽当师爷,大是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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