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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4章 日色狂想(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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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彩画。

画玫瑰。

它的名字便叫做《日色狂想》。

学校里的水彩课的教授是塞缪尔·柯岑斯,学校里的学生以前喜欢把他比作几年前那部奥斯卡电影《爆裂鼓手》里的魔鬼教授弗彻尔。

柯岑斯自己也很爱这个比喻。

他就是那种会拿着小皮鞭乱挥的人,若非今天已经是21世纪了,恐怕这句话未必仅仅只停留在比喻之上。

他能在精神上虐待,乃至折磨自己的学生,并感受到充足乐趣。

“艺术就是一切。

我宁愿要病态的天才,而非平庸的废物。”

柯岑斯最爱的画家是美国哈德逊河派的代表画家温斯洛·霍默,温斯洛·霍默曾对采访他的记者说。

“真正伟大的画法是水彩而非油画。

水彩将会要比油画更加不朽。”

如果有一天。

顾为经去上课的时候,他发现柯岑斯教授把这句纹身在了自己脸上,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考虑到他提起这句话时的那种诵读圣经般语气以及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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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

顾为经去上课的时候,他还没有见到柯岑斯教授把这句话纹在自己的脸上,他反而为此有淡淡惊讶。

也是受了教授的影响。

顾为经这幅画里也隐隐的有些哈德逊河画派的意思在其中。

他以水彩轻快灵动的笔触勾勒出玫瑰田里色彩变幻的细微特征,评论家们称赞说,梵高的作品是用荷兰的泥巴、灰尘和连皮碾成一团的土豆泥一起涂抹出来的。

顾为经认为这是一种由衷的赞美。

自己的这幅画则是用“水”

涂抹出来的,水彩最动人之处,就在于它的轻盈,在于它半透明又不透明的色彩质感。

油画是一层衣。

水彩是一层薄纱。

顾为经涂抹在画板上的不光是“水”

,还有“光”

他用光的细微变迁,尝试在画板上去还原阳光下玫瑰田色彩的细微变化。

第一幅画。

顾为经认真画了一朵玫瑰,玻璃般晶莹剔透。

比起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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