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为人处世要大方 切莫学小鸡肚肠(第3页)
对防暴、刑警队来说,这宠物狗事件,不过是鸡毛蒜皮大的事。
求天求地,不如求自己。
片警在排除汪大发,自己下毒的可能后,眼睛就盯死了刘一江。
哪条黄泉路上没有屈死的鬼!
刘一江申诉着,准备着。
他心里明白,这件事可大可小,随机变化的概率很大,事情的结果很难预料。
他申诉:谁见到我买毒药,毒药是从何处买的?毒药包装上可有我的指纹?重要的谁能拿出我投毒的证据?
为防不测,刘一江咨询了律师,并准备在结论不公的情况下去法院起诉。
刘一江的起诉书,被告人是汪大发,罪名:宠物狗骚扰邻居、危害公共环境卫生、不作为、讹诈。
连带被告人:小区物业、居委会、城管部门。
于是,本来很微小的社区案件,破解很困难的搁置起来。
也是无巧不成书吧,不是冤家不见面。
那是个阴雨绵绵的晚上,刘一江为了散去心中的郁闷,独自上山坡转转。
山坡很是幽静,隔道墙就是公墓。
阴森森的,平时大家害怕鬼魂,夜晚这里很少见人。
奇怪的是,刘一江在树叶沙啦啦的响声中,听到了哭声,而且是男子在哭。
刘一江历来胆大,挠着头皮,悄悄靠近哭泣的黑影:男子!
是个男子汉!
刘一江再细细看去,哭泣的人竟然是汪大发!
敢情是亨利的坟在这里?埋在了松树下?
刘一江前几天就听人说,物业在众人抗议下,对汪大发在小区埋狗坟进行了干预。
后来听说狗埋的与地面平,上好的肥料,便宜了树,就没再干预。
没想到,汪大发连阴雨天的夜里,竟然坐在埋狗的地方哭!
这也太夸张了吧!
刘一江越想越气,对宠物狗和养狗的人的轻蔑,又上升了等级:你!
汪大发还算是个男人?要是女人,这条牙狗,你还不得……
刘一江想起了聊斋故事:
女不养狗,由来已久。
原因是什么?如果家里丈夫长期不在家,如果养了只公狗,很容易酿成祸殃。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很着名的小说:《犬奸》。
故事说的是:青州有一个商人,经商在外,时常一年都不回家一次。
妻子夜夜寂寞,无以排遣。
恰好家里养着一只白狗,女人便试着引它与自己性交。
开始狗还不习惯,多次后狗便习以为常。
丈夫回来,与妻子同睡一床。
白狗突然进屋窜上床,把商人咬死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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