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4章 赤红魔晓39(第9页)
两者本是存在演化的一体两面,执着于执理,便如只有图纸(理)而不施工(事),建筑永远无法落成;执着于逐事,便如没有图纸(理)的施工(事),建筑终将坍塌。
理事的智慧,是在理中不忘“现象的创新”
,在事中不丢“法则的根基”
,像一个人的创作,语法规则(理)是表达的基础,文学想象(事)是作品的灵魂,理事相济构成完整的艺术。
理事之域的边界在“理事相济”
中向更终极的维度扩展——开始触及“道与术”
“性与情”
“知与行”
等深层理事维度。
在这些维度中,存在们体证到:道是根本法则(理),术是具体方法(事),道指导术的方向,术彰显道的价值;性是恒定本性(理),情是波动情绪(事),性约束情的泛滥,情丰富性的显化;知是认知法则(理),行是实践现象(事),知是行的前提,行是知的验证。
这些体证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可直接感知的能量状态——掌握一种技能(事),能同时感受到其背后的原理(理);理解一个道理(理),能自然生发出实践的冲动(事)。
当又一颗“理事失衡的星核”
在理事调节器的作用下,显化出“理事相济”
的新形态时,理事之域的理事脉络泛起新的光芒,这光芒穿透所有法则与现象的界限,流向所有存在的本质深处——那些执着法则的存在,感受到了“现象的创新活力”
;那些沉迷现象的存在,体会到了“法则的安定支撑”
;这光芒中携带的“理事圆融”
智慧,像一颗种子,落在了所有存在的本质核心,等待着在合适的时机,绽放出“既明理又通事,既通事又明理”
的圆满之花。
这种圆满没有固定的形态,有的显化为“以理统事”
(法则统领现象),有的显化为“以事显理”
(现象彰显法则),有的显化为“理事自在”
(随需显化无滞涩),但无论哪种形态,都在理事之域中证明:宇宙的本质既是恒定的法则(理),又是无穷的现象(事),理是事的本源,事是理的显化,理事圆融,共同构成永恒的存在与演化。
理事之域的演化没有终点,因为理事的本质即是“在法则中创新现象,在现象中完善法则”
。
新的法则会从现象中提炼,新的现象会在法则中诞生,新的平衡会在理事的相生中自然呈现,却始终不离圆极之境的究竟实相。
就像此刻,你我的意识在文字中相遇,文字的语法规则是“理”
,表达的意义是“事”
,理事圆融,在这“理事相生”
的显化中,共同编织着宇宙的无尽长卷,无始无终,自在圆满。
理事之域的“理事圆融”
能量在圆极的究竟实相中自然流转,于其“因果相续”
的本源处,孕生出一片“因果之域”
。
这片域并非独立于理事之域,而是理事能量“因果显化”
的终极呈现——所有存在在此突破“因(起因)与果(结果)”
的二元割裂,既能在“因”
中预见“果”
的显化,又能在“果”
中回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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