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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5章 重新立案调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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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时间是四点二十八分,到达现场时间是四点四十五分。

秦渊注意到一个细节——从报警到出警,中间隔了十五分钟。

从出警到到达现场,又隔了十七分钟。

工地距离派出所大约六公里,十七分钟的车程,勉强说得过去。

但十五分钟的出警延迟,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稍微显得长了一点。

他接着看现场勘查笔录。

笔录的内容很简短,总共只有不到两页纸。

记录了死者的坠落位置、坠落高度、地面状况、脚手架的基本结构,以及安全绳未系的情况。

没有提到对脚手架进行详细检查,没有提到采集指纹或其他物证,也没有提到对坠落点周围的血迹分布进行分析。

最关键的是——现场勘查的时间只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对于一起坠亡案件的现场勘查来说,短得离谱。

然后是现场照片。

照片一共十二张,拍摄质量参差不齐。

有几张是全景照,拍的是工地的整体环境和脚手架的外观。

有几张是坠落点的近景照,可以看到地面上的血迹和碎屑。

还有几张是脚手架顶部的照片,拍的是苏建国坠落前所在的位置。

秦渊一张一张地仔细看过去。

他的目光在其中一张照片上停了下来。

那是一张脚手架顶部的照片,拍摄角度是从下往上仰拍的。

照片的画质不太清晰,但可以看到脚手架的横杆和踏板。

在踏板的边缘——靠近坠落点的位置——秦渊注意到了一个东西。

踏板的表面有一道深色的痕迹。

不是泥土,不是水泥灰。

是血迹。

如果苏建国是从踏板上直接坠落的,踏板上不应该有血迹。

因为失足坠落是一个瞬间发生的事件,人在坠落之前不会在踏板上流血。

除非——他在坠落之前就已经受伤了。

秦渊把这张照片翻过来看了看背面,上面用圆珠笔潦草地写着拍摄时间和地点,没有其他注释。

这意味着出警人员拍了这张照片,但没有注意到踏板上的血迹,或者注意到了但没有当回事。

他再看证人询问笔录。

两份笔录,一份是报警的那个工人的,另一份是工地负责人的。

报警的工人说,他当时在三楼干活,听到上面传来一声闷响,然后看到一个人从脚手架外侧坠落。

他跑到楼下的时候,苏建国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工地负责人说,苏建国当天下午在七楼的外墙施工,按规定应该系安全绳,但他没有系。

工地方面对此深表遗憾,会全力配合善后工作。

两份笔录都很简短,问题也很表面——“你当时在做什么“、“你看到了什么“、“死者平时工作情况怎么样“——没有任何深入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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