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页)
作为一个月薪还不到三千半吊子经纪人,乐姐显然也被如此声势浩大的场面给唬住了,在短暂的错愕过后,她硬着头皮喊:“对于大家的提问,沈千星小姐将不做任何回答,麻烦大家让一让!
”
但是这样喊声犹如沧海一粟,很快就淹没在了记者们疯狂的提问之中。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红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在圈子里摸爬滚打,至今还默默无闻的替身演员,我不是没有妄想过一夜成名。
但当这一切终于成为现实时,我却无法接受。
原因就是,我的绯闻对象黎耀凡是我的仇人。
一切都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我家还没破产,我父亲还是个富甲一方的奸商。
或许有人说我薄情,做女儿的怎么能骂自己的爹是奸商呢,但事实就是,我的父亲沈仁义真的不是个好人。
他征战商场几十年,六亲不认,唯利是图,机关算尽,做过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其中就包括陷害自己的好友黎中正,害他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留下一家孤儿寡母,无依无靠。
那年我正好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还没有见识过这个世界上有句话叫“恶有恶报”。
直到黎耀凡继承了父亲的公司,把我家打得落花流水,逼得我父亲抛妻弃女流亡海外,我才明白,原来做人真的不能太坏。
虽然黎耀凡把我家害成这样,但其实之前我一直没恨过他,毕竟是我父亲害他爸枉死在先,他要打击报复也情有可原。
自从七年前我爹留下一屁股还不完的债人间蒸发之后,我们和母亲就每一天活在心惊胆战之中。
为了躲债,母亲带着我东奔西逃,居无定所。
因为怕留下地址,我也不敢继续念书,只好四处打零工,赚的钱连养自己都困难,更别说还债了。
时间久了,连那些讨债的都可怜我们了,有时候家里没饭吃,都还要讨债的接济。
后来,讨债公司的莫老大实在受不了每次来我家讨债,都要反过来倒贴钱,只好对我说:“你妈年纪大了,你又长得一般般,就算出去卖也赚不了多少钱,干脆当演员吧,万一红了,我还能收回点本钱。
”
我觉得莫老大这个想法很有远见,但十分缺乏可行性。
现在那些明星,哪一个不是长得玲珑剔透,整的娘都不认识。
而我,富贵的时候还能花钱打扮一下见人,现在落魄了,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资本了。
可是莫老大为了能讨到债,已经失去理智了,他说:“你不当演员,就只能除去卖了,两条路自己选吧。
”
为了我的清白,也为了莫老大不用再每次倒贴钱,我毅然选择了前一种方案,我说:“让我当演员可以,借两百块买套新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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