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第3页)
之罪,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员。
同时为了防止出现正常的官员交往反倒被污蔑的情况,他还针对具体情况做出了严格规定:
官吏接受下属的招待,能够计其所费而支付钱款的,免于治罪;官吏针对下属故意为之的,财物上的贱买贵卖,一律以贪赃盗窃论处,财物由官府没收;官吏职务变动时接受下属的财物馈赠,削夺官爵,贬为士卒。
在后元二年他又下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
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
,强调要严格考察官吏的品行和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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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套组合拳砰砰砸下去,再加上刘启性格和手段的震慑力,使得景帝时期的吏治状况很快有了极大的好转,吏治之风终于回归了正常的状态。
】
被天幕一通刺激而炸毛了的刘恒现在恢复了平静,他冷冷地看了一眼天幕上展现的惩治贪官的画面,扭头向刘启发问:“记下来了吗?”
“记住了。”
刘启很老实的回复到,看了看亲爹的脸,不由有几丝忐忑。
“那就帮我来写诏书吧。”
刘恒轻轻地笑了起来,“刚好考验一下你书念的怎么样。”
汉帝多自作诏,大部分诏书的行文与书写基本上要出自皇帝本人之手。
可以说一份汉朝诏书的文理是否通顺,思想是否深刻,可以直接折射出下诏书的皇帝本人的文学与政治素养。
刘恒依旧是微笑着,但那温言细语此刻在刘启听来简直如同什么蛊惑人心的邪祟:“没关系,最后父皇会帮你进行修改的。”
“这只不过是让你提前适应一下,你就把它当做今天太傅给你布置的日课就行。”
“未来的你不是都给你写出来几句了吗?具体措施后世人也为你总结了啊,你只需要把它组织好言辞就行了。”
“实在没写好的话……”
刘恒摸了摸儿子的脑袋,“朕只不过会把它留存着,等日后给我儿媳妇和好孙子看看而已。”
他看着刘启被这最后一句震撼到迷茫空白的脸,语气和缓地给出了最后一击:“你也不想让那王家女儿以及你的彻儿,未来看到你现在写的狗屁不通的诏书吧。”
刘启:……我写!
我好好写!
(悲)
【但是整肃吏治并不代表严刑峻法,正相反,从小学习的是比较正统的法家学说的刘启,对于刑法却是相当审慎的。
在文帝时期,刘恒觉得肉刑残酷,并容易给人留下终生残疾,不便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而难以糊口,于是废除了肉刑。
改原本犯法应受劓刑者笞三百,应受斩左趾刑法者笞五百。
但是由于笞刑太重,好多人受刑时被笞死。
因此,“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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