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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羊毛出在羊身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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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廷被迫改革原本的“两税双册法”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具体内容为:赋役合并;农民可以出钱代役,力差由官府雇人承应;田赋、徭役一律征银;役银“量地计丁”

,丁、田分担。

虽然“一条鞭法”

简化了赋役的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开征收的办法,使两者合而为一,但农民所有的负担并未丝毫减少,只是将以前所交纳的不合法赋税合法化。

随后便是“万历三大征”

的加派,为了对付辽东起兵的努尔哈赤,大明朝廷开征“辽饷”

“辽饷”

加征分三次,第一、第二次每亩加征三厘五毫,第三次每亩加征二厘,三次一共九厘。

至崇祯三年,大明在九厘加征之外,再强征“辽饷”

三厘;

十年,为镇压农民起义军,开征“剿饷”

,每年加派330余万;

十二年,大明在“辽饷”

、“剿饷”

之外,复加“练饷”

,每年征银730余万。

“三大征”

加派高达2000万两,超过正额数倍,百姓苦不堪言。

清军入关,多尔衮为了笼络人心,宣称免去“三大征”

,但实际上只是避恶名,改“辽饷”

为“九厘银”

、“九厘饷”

或“九厘地亩”

,照旧加征。

“练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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