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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四章 会心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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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早知信息传递之重要,军情尤甚。

宋人在前代基础之上,建立了一套极具效能的驿传体系,称作急脚递。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一:“驿传旧有三等:日步递、马递、急脚递。

急脚递最速,日行四百里,惟军兴则用之。

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

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炫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

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这其中提到的金牌,乃是皇帝御前直接发出,三省、枢密院也不能参与。

相传当年岳飞一日连接十二道金牌,便是此金字牌急脚递,日行五百里。

另有雌黄青字牌,日行三百五十里,军期限急速则用之,当为马递。

又有黑漆红字牌,为步递,一日也有三百里上下。

宋初便有急脚递,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三月。

初乃是马匹与人兼顾,但后期由于缺少马匹,除却极为重要的文书,都是步行递送。

同时古时城镇之间,道路复杂,遇山河阻碍之处,马匹反不如步行来的便捷。

金人所立急递铺也是如此,多依靠步行递送。

还特别明确规定,非军情、河防要务不许骑马。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五十六载:“该军马路十里一铺,铺设四人,内铺头一人,铺兵三人,以所辖兵射粮军内差充,腰铃日行三百里,凡元帅府、六部文移,以敕递、省递牌子,入铺转递。”

十里一铺,乃是定制。

如今很多地方地名叫做八里铺、十里铺、十八里铺、三十里铺等等,多是这种急递铺的遗存。

金人规定,急递铺每铺四人,遇紧急公文,需日行三百里。

依古法,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

换算一下,便是四十三分钟之内,人要跑完十里路。

这倒并不算难。

人步行之速,每小时五公里,慢跑九公里,快跑十二公里。

若是平路慢跑,十里地只需三十四分钟。

三刻钟十里,训练有素的健卒,不管何等天气地形,都能轻松完成。

铺卒皆腰系革带、悬铃、持枪、挟雨衣、赍文书以行,闻者皆避道。

冲撞阻碍铺兵乃是重罪,同样铺兵失期、盗窃、私拆、遗失文书,也各有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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