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九章 江宁府十八(第2页)
如果朋友不偷盗,那么就没有杀人这一回事,所以这完全是属于正当防卫。”
从广义上来讲,这完全说得通,因为“防卫”
并不一定必须指防卫生命危险。
毕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防卫,那也是可以被接受的防卫。
不过此事因为王安石陷入了党争,仁宗皇帝和了一下稀泥,下诏书支持刑部与大理寺的判决的同时也免于追究王安石的责任。
按照规矩,王安石应当到开封府谢罪,但王安石多倔强的一个人,无罪可谢!
引得御史纷纷围攻,最后还是皇帝和了一把稀泥,才算过去。
此事在《宋史.王安石传》等史籍中均有记载。
“阿任杀叔案”
出自宋徽宗大观二年。
昌州有名妇女阿任,丈夫已经亡故十年,阿任并没有改嫁。
亡夫的亲兄弟卢化邻垂涎阿任的姿色,伺机“侵逼强奸”
,“阿任仓促之间无可逃避”
,杀伤卢化邻,致其伤重身死!
昌州将此案上报朝廷,朝廷认定阿任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免勘特放”
,并“赐绢五十”
以示嘉赏!
众所周知,正当防卫的判定,主审官的主观判断很重要,当时的知府吴储是姚顺意的保护伞,稍加改动,便将案子改成了姚顺意等人是到苏三娘的画舫寻欢,与苏恒武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
。
。
如此一来,苏恒武一案便成了斗杀报上朝廷,赵佶在雁门关忙着与辽皇对峙,顺手朱笔一勾,此案成为了铁案!
皇帝勾过的案子谁有这个胆去翻案?不过有了张安安便不同了。
本着皇帝永远是对的原则,想要推翻皇帝已经勾过的案子,那么一个蒙蔽皇帝的奸臣就不可缺少,吴储被押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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