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派对(第3页)
他的贪婪是对于地位的贪婪,陈家在全世界的混血种家族里压根谈不上多起眼,依靠加图索才有了今天的模样。
我不帮他,秘党压根就看不上他,更别说让陈家在旧金山扎根。”
庞贝回忆起以前,感慨万分:“1930年那会儿,他赴美留学,见识了繁华和差距后就不想回去了,致力于留在美国,发展自己的势力。”
“很耳熟的故事情节,听起来很励志,洛特·陈年轻那会儿居然这么有奋斗精神。”
“你高估他了,他原本的血统不过b级。
那时的洛特·陈,拖家带口,想尽办法把自己的亲人都从cn弄来美国,能偷渡的办法被他用了个遍。
加起来几十号人,混血种不过两手之数。
这么点人,想通过正当方式在异地他乡站稳脚跟,你觉得可能吗?”
“讲讲,他是怎么起家的,居然能入得了你的眼。”
韩秋好奇了。
他就乐意听点变态的发家故事。
庞贝不一样,就乐意挑点变态的追随者。
“你觉得呢?他可不像布宁那样,有着正儿八经的技术,能被我看上,全因为他的不择手段。
为了赚点钱,把自己的女人送到当地官员的床上。
为了掌控旧金山港口的偷渡路线,明明是混血种之间的事情,拿普通人当作人质,洛特·陈不是第一次做了。”
“有魄力。”
韩秋评价。
“别的混血种在想办法屠龙,他倒好,借着屠龙的名义,想找龙类做交易。
丝毫不介意当叛徒的人,很久之前我见到过一个,他的名字叫弗里德里希·冯·隆。”
“所以你主动找到了洛特·陈。”
“对。”
庞贝抱着酒瓶一饮而尽,“培养一个新的家族加入秘党,怎么看都合适,哪怕我很嫌弃他那副跪在地上的模样。”
“我真的很不愿意承认,这家伙居然出生在我的家乡。”
“你说的那个地方,软骨头很少。
我见过的,楚天骄不是,路山彦不是。”
庞贝着重强调道:“路山彦,即便是我弟弟,也对他赞词颇多。”
“你似乎把自己当作人类了。”
“谁分得清呢?我也快分不清了。
当人类挺好的,只要能活着度过诸神黄昏,什么都无所谓。”
庞贝说。
不止是酒后真言还是胡话,韩秋忽然觉得初代种君王也这般渺小,为了能活下去而费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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