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大全(第17页)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法律不偏袒权贵,墨线不迁就弯曲的木材。
法律施加的地方,聪明的人不能逃避,勇敢的人不敢抗争。
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善行不遗漏平民。
191.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明智的君主依据法律选拔人才,而不是凭自己的喜好;依据法律衡量功绩,而不是自己主观判断。
192.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
宠爱过多法律就难以确立,权威不足下面的人就会侵犯上面的人。
193.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
利益没有比简约更长久的,幸福没有比安定更持久的。
194.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
君主施行他的法律,大老虎也会胆怯;君主施行他的刑罚,大老虎也会安静。
195.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
如果臣子偏借权势,那么上下的位置就会颠倒。
196.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用肉去驱赶蚂蚁,蚂蚁会越来越多;用鱼去驱赶苍蝇,苍蝇会越来越多。
比喻方法不对,反而会使问题更严重。
197.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
连糟糠都吃不饱的人不会追求美食,连粗布短衣都不完整的人不会期待华丽的服饰。
198.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
君主喜好贤能,群臣就会粉饰行为来迎合君主的欲望,这样群臣的真实情况就无法显现。
199.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治理方法极其明智的,依靠法术而不依靠人。
200.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所以用法律治理国家,不过是采取措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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