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最快占卜术 梅花易数大概框架(第10页)
如离卦生体,宜服热药;坎卦生体,宜服冷药,如艮温补;乾、兑凉药是也。
官讼占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
体卦宜旺,用卦宜衰。
体宜用生,不宜生用。
宜生体,不宜克体。
是故体克用者,已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已。
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
体用比和,官讼最吉。
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坟墓占
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
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
体生用,葬之主运退;用生体,葬之主兴隆,有荫益后嗣。
体用比和,乃为吉地。
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为用体之诀,始发十八章占例,以示后学之法则。
然庶务之多,岂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类而推之可也。
五、实例选
观梅占(年月日时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
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
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
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
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
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
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
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
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
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
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开如此,亦有数乎?”
先生曰:“莫不有数。
且因问而可占矣。
“逐占之。
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乾,为上卦。
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诟。
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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