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悟孔子 自卫反鲁正乐 之魂(第5页)
“乐舞”
这一综合艺术形式。
我们今天所见的《诗经》,在春秋时期原本是可以演唱的
“乐诗”
,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对应的乐调、乐器与使用场合。
孔子的
“乐正”
,首先便是对这种
“诗乐合一”
体系的修复
——
他要做的,不仅是整理《诗》的文本,更要还原《诗》与乐的对应关系,让混乱的乐调、错位的诗篇、失序的使用场合,重新回归到周礼所规定的
“正轨”
上。
(一)正《颂》:还原祭祀之乐的庄严神圣
《颂》是周代祭祀乐诗的总称,主要用于祭祀天地、祖先、神灵的仪式,分为《周颂》《鲁颂》《商颂》三部分。
《周颂》是西周王室的祭祀乐诗,内容多为歌颂周文王、周武王等先王的功德,表达对上天与祖先的敬畏;《鲁颂》是鲁国祭祀祖先的乐诗,《商颂》则是宋国(商王室后裔封地)祭祀商王的乐诗。
在周礼中,《颂》乐的使用有着最严格的规范
——
祭祀的对象不同,使用的《颂》诗与乐舞不同;祭祀的等级不同,乐器的配置与舞者的规模也不同。
其核心功能,是通过庄严神圣的乐舞,表达对天地的敬畏、对祖先的缅怀,同时强化周人
“以德配天”
“敬天保民”
的价值理念,维系宗族内部的凝聚力。
到了春秋末期,《颂》乐的混乱极为严重。
一方面,部分《颂》诗的文本被篡改,原本歌颂先王功德、表达敬畏之心的内容,被加入了诸侯大夫炫耀权势、追求私欲的词句;另一方面,《颂》乐的使用场合严重错位,有的诸侯在宴饮娱乐时演奏《颂》乐,将庄严的祭祀之乐沦为消遣的工具;更有甚者,因乐师流失、乐谱失传,许多《颂》乐的旋律与舞蹈动作已无人知晓,祭祀仪式只能流于形式。
孔子正《颂》,首先是
“正文本”
——
他依据鲁国保存的周王室原始文献,对比不同版本的《颂》诗,删除后人篡改的词句,恢复《颂》诗的原始面貌。
比如《周颂?清庙》,原本是祭祀周文王的乐诗,开篇
“于穆清庙,肃雍显相”
,描绘的是清庙祭祀的庄严场景,表达的是对文王的崇敬之情。
孔子通过校勘,确保这类诗句的纯粹性,不让功利化的内容玷污其神圣内涵。
其次是
“正乐调”
——
孔子召集残存的乐师,根据文献记载的乐律规范,重新整理《颂》乐的旋律与乐器配置。
《颂》乐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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