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待替换二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李光地奉旨提督顺天学政。
当年四月,李光地的母亲离世,按照礼制李光地需解职回乡丧居以尽孝道,称为丁忧守制。
康熙皇帝颁下谕旨,称:“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李光地特行简用,可在任守制。”
李光地接到谕旨后表示:“臣蒙荷圣恩,怎敢不以残喘自效?”
不过,他还是提请康熙给予九个月假,让自己往返治丧。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服丧期满,康熙命其官复原职。
次年,授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顺天督学。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因“居官优善”
、“清廉”
,迁任直隶巡抚。
在任期间,李光地很好治理了当地水患,得到康熙帝褒奖,不久被拔擢为吏部尚书。
康熙四十年(1701年),主持治理永定河的河务工程顺利竣工,获得了康熙手书“夙志澄清”
匾额及御制永定河诗、御服衣冠等赏赐物品。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给事中黄鼎楫、汤右曾等人合疏弹劾李光地抚绥直隶灾民不利,不将灾民逃散情形据实陈奏,请求朝廷严加处分。
八月,御史吕覆恒劾奏李光地处理秋审事宜任意断决,给事中王原又颏奏李光地荐人不当。
但是,这些非议大多遭到了康熙帝的否决。
在吏部尚书任上,李光地对兵制、官俸、蠲免钱粮等方面屡有建言。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吏部接到康熙谕旨:“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优,着升为文渊阁大学士。”
这样,年过花甲的李光地正式登上了相位。
晚年生活康熙四十九年(1711年)后,李光地数次上疏请求休致。
而晚年的康熙因立储不当之事心中郁郁,身体多病,对李光地这位老臣很是眷恋。
他慰留李光地道:“见到卿的奏折,朕心中惨然。
回想当年一班旧臣,今已杳然而去。
像卿这样的,不过只有一二人还在朝中,现今朕也老了,实在不忍再多说什么。”
康熙五十二年(1714年),李光地应邀出席千叟宴,得到许多赏赐。
康熙五十三年(1715年)六月,李光地再次请求休致,康熙暂准给假两年,让其处理完家中事宜即返京办事。
八月,李光地陛辞之时,康熙赐其“谟明弼谐”
匾额。
康熙五十五年(1717年)四月,李光地返京,奉命勘阅大学士王琰等人所纂《春秋传说》及榆讨张昭等人所辑纂字。
次年正月,阁臣奏定孝惠章皇后谥号,疏中脱漏“章皇后”
三字,部议将李光地降三级调用,康熙下旨宽免。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五月二十八日,李光地因疝疾速发,卒于任所,享年七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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